① 政府怎樣用最小的稅收成本去取得最大的稅收收益,稅收
一、稅收成本是指征納雙方在征稅和納稅過程中所付出的一切代價的總和,具體包括征稅成本、納稅成本及課稅負效應三個部分。
1.征稅成本
指政府為取得稅收收入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1)直接成本是指稅務部門的稅務設計成本(包括稅法及相關政策的設計和宣傳等)、稅收的徵收成本和開展納稅檢查並處理違規案件的查處成本這三個部分。
(2)間接成本則是指社會各相關部門及團體、組織等為政府組織稅收收入而承擔的各項費用。
2.納稅成本
指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所付出的耗費。納稅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按稅法要求進行稅務登記、建立賬冊及進行收入與成本的記錄和核算等的支出;
(2)因申報納稅而聘請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所花費的時間、精力和貨幣支出;
(3)繳納稅款時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及耗費的時間和精力;
(4)為合理避稅進行稅務籌劃及發生稅務糾紛時聘請律師發生的支出。
(5)因了解稅制而發生的學習成本。一般而言,納稅成本要比政府的征稅成本大的多。
3.課稅負效應
主要指政府課稅對經濟運行和納稅主體決策會產生不可避免的扭曲,從而造成超過政府稅收收入的額外經濟損失。如我國目前實行的生產型的增值稅,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則企業會因資本有機構成不同、材料投入和勞務投入比例的不同而承擔不同的稅負,從而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阻礙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二、現代稅收理論一般把稅收效率概括為3個方面:
(1)資源配置角度稅收分配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使社會從可利用的資源中獲得最大利益。
(2)經濟運行角度稅收分配要有利於經濟運行,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和微觀經濟效益的提高。政府征稅是將私人經濟部門佔有和使用的資源轉移給政府部門的過程。如果稅收分配不當,就會造成對市場經濟的扭曲,影響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正確決策,給社會帶來福利損失,形成所謂稅收超額負擔,因此,征稅要遵循效率原則,使社會承受的超額負擔最小,並形成較小的稅收成本換取較大的所得(即效率)。
(3)稅務行政角度在征稅過程中征稅主體支出的費用占收入的比例要盡可能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