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打人需要承擔什麼費用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是可以發現,有很多打架的現象存在的,而打傷人後就會涉及到賠償的問題,而很多人對此不了解,那麼打人賠償費用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打人賠償費用有哪些
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二、打架會引起什麼責任
打架對方被鑒定輕傷的情形,涉嫌故意傷害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人身損害造成他人損失的情形,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不存在減少賠償的理由。
(一)刑事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以上,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行政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為輕傷傷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受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民事責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打人賠償精神損失費如何計算
(一)《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於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後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於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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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被打住院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被打住院可以要求賠償,被打住院屬於人身受到了嚴重損害,具體賠償如下:
1、可以要求賠償救治醫療費;
2、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3、可以要求賠償護理費;
4、可以要求賠償營養費;
5、可以要求賠償交通費;
6、可以要求賠償住院期間伙食費與住宿費;
7、若被打導致了殘疾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一次性殘疾賠償金;
8、法律規定的可以要求賠償的其他費用。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成別人人身傷害的,除了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拘留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對於人身傷害的賠償,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打人者拒不賠償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建議及時向警方報案處理,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可以自行委託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但單方委託的鑒定意見僅對委託方負責,對方如果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進行重新鑒定,也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後,雙方委託法院指定鑒定機構鑒定。
賠償指對損失、損壞或傷害的補償,對受害的一方補償或賠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成別人人身傷害的,除了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拘留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對於人身傷害的賠償,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打人者拒不賠償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Ⅲ 打架賠償標准六大費用
一、打架賠償費用的標準是什麼
1、打架賠償費用的標准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是什麼
1、凡遇突發事件,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當值班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徵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各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並通知殯儀館。
Ⅳ 打架住院要向對方賠償哪些費用
賠償的費用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分析】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Ⅳ 打架賠償標准六大費用
法律分析:
因打架造成他人受傷的,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猜族費用。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芹兆滾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嫌余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