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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裡評估後期康復治療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7-04 09:31:49

1. 康復醫院一般費用多少

這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為數不多醫德高尚的地方。

2. 後續治療費鑒定標準是什麼

一、後續治療費鑒定標準是什麼
1、後續治療費是指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喪失勞動數攜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清帶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後果告知賠償權利人,並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二、後續治療費鑒定需要什麼資料
1、通事故後續治療費用以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或鑒定中心證明為准。後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第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
2、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薯正伏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3、後續治療費包含因後續治療確需的醫療費,以及所產生的必需的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誤工費的認定,如果因傷害導致殘疾的,對於已經按照傷殘等級支付了殘疾賠償金的,不應再計算,只能賠償確實需要同往陪護人的誤工費,因為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對受害人應當得到而沒有的收入的補償。

3. 請問康復中心費用一般多少家裡親戚中風後不能走路和說話,年紀還挺輕,有沒有必要去上海或者北京的大城

一般公立醫院醫保覆蓋,價格大概在每月一萬左右,但是排隊等候的人很多而且住院環境和服務肯定是不及私立康復中心的 私立的康復機構雖然價格高一些,但是服務和住院環境肯定是優於公立醫院的,像剛剛提到的專注神經康復的霽達康復,主打德國模式,每月大概四萬元左右,包括治療、評估和食宿,現在也可以部分醫保了。對康復品質有需求的話,還是十分推薦的。

4. 後續治療費鑒定標准

法律分析:搜判後續治療費是指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在司法實踐中計算方法有按既往已發生費用的平均數計算、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治療費用評估、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醫生建議進行計算。時間計算有:按預期平均壽命計算的,按20年計算的,將兩者結合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世游改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磨凳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5. 後續康復治療費如何鑒定

法律分析:後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治療後體征固定而遺留後遺功能障礙需要再次治療的費用或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所支付的費用」。具體標准需要交通監管部門來出出具責任認定書來確定責任分擔比例: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廢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