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院需要帶什麼證件才能報銷
法律主觀:
去醫院報銷時需攜帶的證件: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4、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5、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6、定點葯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列印清單。
法律客觀:
《民法鬧隱典》第一千配擾一百七十九條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培彎旦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