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的公告費怎樣繳納
法院的公告費應送交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繳納方式有以下幾種:
1、銀行匯款至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2、郵局匯款至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3、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前台或本報駐當地公告代理點現金繳納。
4、直接掃描二維碼進凳渣判行棗改微信支付即可。
(1)在網上怎麼交公告費用擴展閱讀
法院公告費收費標准和減免要求
1、起訴狀副本、上訴狀副本、遺失聲明(法院、律所、機關事業單位證件、印章等)這類法院公告費一般收取費用是200元,加急是260元,梁野特急是600元。
2、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這類法院公告費一般收取費用是260元,加急是300,特急是780。
3、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當事人,公告刊登費用可以減免。
4、按照公告的類型和字數收取公告費。400字以內按法院公布費用收取,400~500字加收50%,500~600字加收100%,600~700字加收150%,700~800字加收200%,以此類推。按照訴訟案件編號,一個案號按一份公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