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攤費是什麼是怎麼計算的
公攤費,是指物業小區內,用於公共照明、水、綠化等產生的費用。
小區公攤電費的計算方法
公共照明電費按戶分攤;二次加壓供水水泵電費按戶分攤;電梯電費可選擇按面積、按戶、按常住人口或階梯收費方式分攤。
住宅公共能耗的構成:
1、各單元公共用電(包括公共樓梯照明、應急指示燈、電梯動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燈、草坪燈、景觀燈、景觀水池水泵)
3、弱電系統(包括消防、安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消控中心)
4、動力系統(包括消防給水系統、排煙系統、排污系統、新風系統)
5、二次供水增壓水泵用電
6、公共用水(消防系統用水、公共衛生間、景觀水池、綠化養護用水)
7、電梯用電
不屬於公攤費的有: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辦公及生活等自用水、電,必須單獨設表,其費用由物業管理單位負擔,不得向住戶分攤。
2、小區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用水用電,其費用均由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列支,不得向住戶分攤。
3、小區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益列支,不得向住戶分攤。
4、嚴禁把分攤的水、電費用與住戶自用的水、電費用混合統收。
分攤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各設備裝表,公共照明、電梯、中央空調、消防設備用電、監控用電、公共衛生間用水等,再加上線損,另一種簡單方式,就是商戶各分表之間的總和與總表之間的差額部分打包分攤,不體現線損和其他設備的實際運行能耗。
電費部分的線損,就是分表之間與總表之間的差額也是由各商戶分攤。
② 物業費公攤費如何收費
物業費公攤費收費如下:
1、物業管理費按照建築面積繳納;
2、公攤面積是否收費是根據雙方簽訂的物業合同約定的。
3、如果合同約定了是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來計算徵收物業費,則公攤面積也徵收物業費是合理的。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標准、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③ 買房時的公攤面積是怎麼算的錢求有法律依據的回答。
面積計算公式: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公攤系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總套數)
在購房中,一般房屋價格按照建築面積算,就是說,套內建築面積10000元/平方,公攤面積也算10000元/平方。但這個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只是規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大多數開發商都是按照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一個價算的,很少只算套內建築面積。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拓展資料:
「公攤」主要包括9項:
1、電梯井,尺寸是按照電梯選型來確定的,井壁上安裝電梯軌道和配重軌道,預留的門洞安裝電梯門;
2、管道井,走各種管道的空間,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貫通的,也有分隔的;
3、樓梯間,容納樓梯的結構,包圍樓梯的建築部件(如牆或欄桿),同時它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的建築部分,聯系整個建築的交通運輸;
4、變電室,小區的電力系統中對電能的電壓和電流進行變換、集中和分配的場所;
5、設備間,設備間是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置電信設備和計算機網路設備,以及建築物配線設備,進行網路管理的場所;
6、公共門廳,進入住宅後的一個較大公共空間,屬於室內空間,採暖和製冷要求一般按建築物功能要求設置;
7、過道,住宅套內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間;
8、值班警衛室,設在小區大門口一側的門房,警衛室外門口處還有升降欄桿;
9、共用牆體,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