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入車輛發生的費用哪些計入固定資產
與購入車輛開支相關的費用均可一並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較為規范的做法,一般地,將購買車輛所涉費用分為兩類,一類為一次性的開支的,例如車款、購置稅、申領牌照所涉費用等等,應予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另一類則屬於日常開支類的(以後也會發生的支出費用),例如車船稅、車輛保險費的,則計入相應期間費用;
車輛購置稅要計入固定資產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因此,車輛價款、車輛購置稅以及牌照費應作為計稅基礎計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1)新車哪些費用要入固定資產擴展閱讀
購入車輛發生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 -差旅費.
分錄如下:
1、未向公司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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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人貸:現金
3、報銷時
(1)全部花完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人有剩餘現金(2)借:現金管理費用 -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 -**人
4、補款時
借:管理費用 -差旅費貸: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