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保報銷包括哪些內容
醫保報銷包括:1、搶救期間醫療費用2、住院期間醫療費3、手術材料及輔助用具4、床位費:按當地醫保標准。若因急性-腦外傷、復合性內臟損傷昏迷需住ICU(重症監護病房)者除外,但脫離危險後應立即轉入普通病房5、康復理療費:按當地醫保標准。原則上不得超過3種,醫保范圍以外的康復理療不予賠償6、換葯及康復功能指導訓練:按當地醫保標准結合病情需要核定7、救護車費:按當地衛生部門及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計算8、其他費用: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及其問答》規定的不予賠償的費用不予賠償9、續醫費:被保險人為提前結案,對傷者未來可確定且必須的續醫費用可提前支付。必須在出院證明或診斷證明上主管醫生有明確記錄需要繼續治療或半年、一年後取內固定物或是定期復查或是記錄了後續治療費用,同時被保險提供的賠償支付憑證上記錄已經支付了後續費用的才可審核續醫費。審核續醫費根據病情需要, 對明顯超出病情需要的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㈡ 醫保都可以報銷什麼費用
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哪些項目具體如下:
1、住院治療: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因病或意外住院的,包括醫療服務費、葯品費、材料費、檢查費等;
2、門診治療: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門診治療的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診查費、檢查費、葯品費等;
3、體檢: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個人自費的體檢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和政策的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具體報銷范圍和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確認報銷范圍:在治療過程中,需要確認自己的治療項目是否屬於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
2、收集報銷材料:收集相關的治療記錄、葯品收據、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
3、到社保部門辦理報銷:將相關材料提交給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4、等待審核:社保部門會進行相關審核和比對,確認報銷比例和報銷金額;領取報銷款項:審核通過後,可以在指定的銀行領取醫療保險報銷款項。
慢性病醫保報銷標准:
1、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後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十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准: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並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慢性病病種的認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狀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調整。慢性慎帶病鑒定標准、細則及程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綜上所述,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葯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葯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襪梁基本需要的葯物。這類葯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准支付費用。而且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告孝運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診留觀床位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