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黨費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 規定》,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 體使用范圍包括:
(一) 培訓黨員。主要用於對廣大黨員進行政治理論、使用技術等
方面的培訓,以及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二) 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
備。必須是直接用於訂閱或購買以黨員教育為主要目的的報刊、資料、 音像製品和設備。
(三) 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
括購買或製作獎杯、獎狀、獎牌、獎章、獎品、榮譽證書的費用,表 彰大會會議資料的印刷費用、會議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也包 括必要的現金獎勵費用。
(四) 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用於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的
定期生活補貼、一次性生活補助,以及發放慰問品的費用。
(五) 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
教育設施。包括用於直接發放慰問金、救災物資給受災黨員,修繕
基層黨組織因受災受損的活動場所、電教設備等教育設施的費用。
❷ 請問黨費都用來做什麼了
黨費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關於黨費的其他規定。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第八條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以上內容參考東南大學——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❸ 黨費的使用范圍是什麼
黨費使用范圍:
第十七條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十八條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二十一條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拓展資料
交納黨費是黨員的義務,黨員要知道黨費的使用是黨員應有的知情權。黨員上交的黨費,按照中央組織部的規定,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
❹ 黨建經費使用范圍及標準是什麼
黨費的使用范圍是:
(1)培訓黨員。主要用於對廣大黨員進行政治理論、實用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以及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在實際工作中,應著眼於使一個單位、一級黨組織范圍內的大多數黨員或某一類別的黨員普遍受益。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必須是直接用於訂閱和購買以黨員教育為主要目的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對於冒用黨員教育工作的開支不能使用黨費。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或製作獎狀、榮譽證書、獎牌、獎章、獎品的費用,表彰大會會議資料的印製費用、會議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現金獎勵費用。表彰應以精神鼓勵為主,不提倡過高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用於對老黨員的定期生活補貼、對生活困難黨員的一次性生活補助,以及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發放慰問物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包括用於直接發放慰問金、救災物資給受災黨員,修繕基層黨組織因災受損的活動場所、電教設備等教育設施的費用。
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同時,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為交納。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更不能採取其他行政手段強迫黨員交納黨費。
二、按時。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黨章的要求和黨組織的規定,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