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訴訟費和保全費的收費標准
訴訟財產保全案件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交納30元。
民事訴訟財產保全案件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乘1%+20;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乘0.5%+520。最高限額5000元保全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和其他按件訴訟費用交納標准;
4、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5、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7、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8、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10、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