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下來還需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主觀:
辦理房產證時需要交下列費用:一、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二、契稅為1.5%。三、印花稅為0.1%。四、商品房的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的5.5%的營業稅。五、房改房的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1%。如果是標准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麼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困消沖積乘以6%的價款,然後再繳納稅費過戶。
法律客觀: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汪殲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橋散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