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醫保卡可以報銷哪些費用
醫保可以報銷的費用主要包括葯品費用、診療項目費用和服務設施費用三類,具體如下:
1、基本醫療葯品費用:醫保可以報銷的葯品費用包括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葯物是全國統一的能夠保證臨床治療基本要求的葯物,乙類葯物目錄由各地區察團自行調整;
2、基本醫療診療項目費用:血液透析、骨髓移植等在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內的診療項目費用;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費用: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使用的必須生活服務設施所產生的費用。
醫保卡的具碰沒稿體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3、參保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笑孝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本人有效證件至所屬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然後由用人單位將《醫保卡》發給參保人。
綜上所述,醫保可以報銷的費用主要有葯品費用、診療費用和服務費用三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Ⅱ 可以報銷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可以報銷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幾點:
1、基本醫療保險葯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保給付范圍內的甲類和乙類葯品都可以進行報銷。其中,甲類葯品是指全國基本統一能保障臨床基本需求的葯物。乙類葯品是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之後,再納入到基本醫保金給付范圍內的,一般按照基本醫保給付標准進行支付費用。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保支付項目的診療項目范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來確定。如果屬於基本醫保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內的,可以先由參保人進行自付,在按照基本醫保的規定進行支付。
其中,基本醫保診療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定點醫療服務;
(2)由物價部分指定收費標准;
(3)臨床診療項目必須安全、有效、費用合理;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保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了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須生活服務設施,其中包括了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和住院床位費。而對於一些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護工費、陪護費,基本醫保基金是不可以進行報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