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
投資者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
目前買入和賣出都需要交納手續費。這些費用包括: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0.2%,國家收取,全國統一; 2、過戶費,每一千股股票1元錢(上證所收取,深交所不收取); 3、傭金——現在實行浮動傭金,國家要求券商收取傭金不超過0.3%即可。所以各家券
地稅個人所得稅 減除費用不合法什麼意思
減除費用就是3500。(工資薪金是3500,勞動報酬4000以下是800,以上是收入的20%等等)。你看看是不是填錯了
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和起征點有何區別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看到,對於這3500元,個人所得稅法的表述是「減除費用」,而非起征點。
隨著公眾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持續關注,有媒體針對是否應該再次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問題展開了調查。然而,「起征點」是公眾和一些媒體多年來對個人所得稅的一個誤讀。
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為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看到,對於這3500元,個人所得稅法的表述是「減除費用」,而非起征點。
那麼,這二者的區別在哪裡呢?
一是起征點屬於稅收優惠,而減除費用不屬於稅收優惠。
起征點在增值稅法規上是有明確規定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可見,從屬性上講,「起征點」屬於一種稅收優惠,是對於零星、小微應稅行為給予免徵的一種政策性照顧。
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則不同。個人所得稅是就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徵收的稅種。所謂所得,指收入減去相關成本費用後的余額。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為例,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工資、薪金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後的余額納稅。而這一相關費用主要是考慮職工個人的衣腔激食住行以及其他必要的生計支出,目前我國採取定額減除的辦法,減除費用標准為3500元/月。可見,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是在計算應稅所得時的一項定額扣除,其團判本身不構成應稅所得。減除費用是根據個人所得稅就所得征稅的特性而設置的,並非稅收優惠政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已多次調整減除費用。如今討論現行減除費用標准3500元是否合理,主要的判斷標準是其能否真實反映職工的生活負擔水平,更加科學地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切莫把「減除費用」當成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以減稅目的指導減除費用標準的調整。
二是超臨界點待遇不同。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繳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繳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繳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繳稅。
假設某一稅費的起征點是5000元,那麼5000元以下不納稅,而超過5000元,哪怕只有5001元,都需要全額納稅。
而減除費用則不同,由於其是允許從收入中減除的額數,當收入減去其小於或等於零時無需納稅;而超過零時,需就超過部分納稅。
假設員工當月工資在3500元以下(含3500元)扣除3500元後,所得小於(等於)零,則不納稅;工資在3500元以上,就僅對超過3500元的部分征稅。
由此可見,兩者在稅收待遇上存在明顯區別。
三是單純提高減除費用標准並不能完全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首先,減除費用採取定額還是據實,是否再次調整都必須基於對納稅人實際負擔來考慮,才能體現個人所得稅計征的客觀、科學。
其次,個人所得稅要實現對收入的調節作用。總體宗旨是對高收入、低負擔者多征稅,對低收入、高負擔者少征或不征稅。但是,在個人所得稅超額累進的設計下,一味提高減除費用標准,會出現高收入人群比低收入人群更加受益的情況。
經測算,在現行稅率下,月薪5000元的員工在減除費用標准從3500元提高到6000元後,實際少繳個人所得稅45元;而月薪9萬元的員工在上述調整後,實際少繳個人所得稅1125元。
這就是說,國家稅款總體減少了塌圓改,但並未做到對於低收入者更大力度的政策傾斜。這一措施對於調節個人收入......>>
減免資費免費是什麼意思
動感地帶免來電顯示費用優惠的意思;可以免費使用來電顯示這個功能而不用交功能的費用。
中國移動通信於2002年3月在針對用戶市場進行科學細分的基礎上,以擴大用戶基數為目的,正式推出針對年輕群體的客戶品牌「動感地帶(M-ZONE)」。
電子稅務局報個稅提示減除費用不合法什麼意思
減除費用就是3500。(工資薪金是3500,勞動報酬4000以下是800,以上是收入的20%等等)。你看看是不是填錯了
什麼是附加減除費用 20分
根據國務院於2011年7月19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為什麼個人所得稅有附加減除費用
根據國務院於2011年7月19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個人所得稅特殊演算法:費用扣除標准(補差)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當月薪金扣減社保等後處不足3500的時候,當月取得的年終獎等收入,可以先彌補工資與3500之間的差額,然後再按標准繳稅。
這是什麼意思,每月暗示扣除話費? 20分
已經關閉了自動續費就不會再扣了。
營業稅申報表裡的應稅減除項目金額是指什麼
指營業稅差額征稅的扣除金額,具體包括: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B. 減免學費政策是什麼意思
國家對公辦全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確因經濟條件所限,交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其中在校-收入(包括各種獎學金和各種補貼)已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學習和生活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免收全部學費;對其它一般困難的學生可適當減收部分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制定。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申請對象
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
減免范圍及類別
學校統一收取的學費,不包括住宿費等其它費用,申請減免金額不超過學生當年應繳學費。學費減免分為全額減免和部分減免,部分減免分為分別減免3000、2000、1000元三個等級。
減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2.學習刻苦努力,態度端正,成績良好;
3.生活節儉,品德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4.當年未享受過其它形式學費減免的學生。
(二)具體條件
1.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無生活來源的孤兒、烈士子女及符合其他國家政策規定的學生可申請全額減免。
2.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當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部分減免:
(1)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和特困供養學生;
(3)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4)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嚴重突發事件,造成家庭財產損失嚴重的學生;
(5)其他國家政策規定應予以減免的學生。
減免流程
本學年學費減免需由學生本人申請,認真填寫《合肥工業大學學費減免申請表》(附件1),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經學院初審合格,統一上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學費減免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教育公平、學生個人發展,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
2.學院積極做好學費減免資助政策的宣傳、組織工作,並要求學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提供相關材料;
3.本學年學費減免中全額減免和部分減免的申請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14日
4.最終減免名單和減免金額以學校學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為准。
大學生減免學費的方法:
1、報軍校、國防生,免學費,包分配。
2、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3、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資助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每學年補償或代償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應繳納的學費實施資助。
每學年補償、代償和資助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4、赴基層單位就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從2009年起,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5、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高於6000元部分自行負擔。
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6、師范生免費教育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