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亞防範管理區酒店、景區恢復營業,酒店滯留旅客食宿費用怎麼解決
酒店旅遊酒店滯留旅客食宿費用由有關部門給予一定的補貼,政府會對酒店的房費每天補貼580元左右,每個人的餐費補貼50元,而且這個補貼方式一直會延續到完全解封。
『貳』 旅遊因為疫情的影響產生的費用應該退嗎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跟團旅行的費用不一定可以全額退款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履行的旅遊合同,旅行者和旅遊經營者均有權解除合同。對於旅旅遊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遊者參團的,在組團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 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 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