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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會賠付傷者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8-18 08:01:07

⑴ 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哪些費用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賠償外,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後續治療費。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⑵ 被車撞保險公司都賠償哪些費用

一、被車撞保險公司都賠償哪些費用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 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 交強險 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 傷殘賠償 限額為110000元; (二) 醫療費用 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 喪葬費 、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護理費 、康復費、交通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 精神損害 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二、法律對保險公司的理賠項目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賠償的項目費用包括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的賠償項目、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最高人民法院《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 賠償標准 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規定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第(一)項外,還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除第(一)項費用外,還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死亡賠償金 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在我國的交通事故中,相關的受害者在交通案件中,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我國的法律規定這類交通受害者可以相關的保險公司進行相應的賠償,保護自身在交通事故中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對自身的損失進行相應的賠償。

⑶ 車禍住院保險公司賠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由保險公司根據事故的責任,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全額賠償傷者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如果構成殘疾的,還應該根據傷殘等級賠償相應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