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車第二年保險怎麼買大概需要多少錢
法律主觀:
1、車損險(按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全額投保,主要保障自身車輛的損失)2、三者險(建議保50萬,最少30萬,保障對第三者的損失的賠償)1、車上人員險(駕駛員5萬、乘客手磨數前排5萬,後面1-2萬/座);2、盜搶險(如果有車庫或車子一般,有小區就不需要買,去買個方向盤鎖,效果也很好);3、火災自燃險(2年的車,如果沒有什麼電路改動,建議不保)4、玻璃單獨破碎險(建議不保);5、車身劃痕險(一般現在保險公司不讓保,我也建議不需要保)6、不計免賠險(車損、三者、人員)7、交強險+車船稅保險是一個無法預計的過程,它所帶來的保障是無法預見到的,所以,在錢不是很斤緊的情況下,我建議按我的方案投保,如果真的錢比較緊,那就適當減少車上人員和車損險的保額。綜上所述,我們對於新車第二年如何買保險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系我們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第二十一條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依法畢首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遊指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