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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輸了要承擔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8-22 03:28:22

㈠ 起訴敗訴了承擔什麼費用

一、起訴敗訴了承擔什麼費用
1、起訴敗訴了承擔的費用如下:
(1)訴訟費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
(2)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訴訟費的繳納標準是什麼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㈡ 打官司輸了會承擔哪些費用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法律規定,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的費用包含訴訟費,勝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案件若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敗訴方需要承擔律師費的,敗訴方需承擔部分或困律師費。
一、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原告訴訟請求中法院判決由被告承擔的部分,訴訟費,可能承擔一部分律師費。
一般訴訟費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持了原肆局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
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如果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裂團讓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
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二、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費用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三、訴訟費內容包括哪些
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民事訴訟中敗訴方需要承擔訴訟費,訴訟費包含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及出庭人員開庭產生的一些費用。若與當事人合同中約定敗訴一方承擔律師費,律師費在賠償內容中的。或商標權、知識產權案件中。法院會判決敗訴方承擔部分律師費。

㈢ 原告輸了要承擔哪些賠償

一、原告輸了要承擔哪些賠償
1、原告輸了要承擔的賠償如下:
(1)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由原告自己承擔,不同於勝訴後由被告償付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
(2)訴訟成本也由原告承擔,如司法鑒定費等,勝訴是可以判決被告承擔的,也由原告自己承擔了;
(3)在訴訟之前,原、被告之間有過「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被告承擔」等類似約定,也因敗訴而由原告自己承擔了。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二、被告的律師費原告承擔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㈣ 原告起訴失敗承擔什麼後果

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由原告自己承擔,不同於勝訴後由被告償付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訴訟成本也由原告承擔。在訴訟之前,原、被告之間有過「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被告承擔」等類似約定,也因敗訴而由原告自己承擔了。願告超訴的目的,是通過訴訟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敗訴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訴訟目的得不到實現。原告敗訴是經由法院訴訟處理過的案件,原告若再行同樣事由和主張超訴,法院是不會再受理的。
一 敗訴,即會承擔不利的後果。大致上包括:
1 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由原告自己承擔,不同於勝訴後由被告償付原告已預交的訴訟費。
2、訴訟成本也由原告承擔。
3、在訴訟之前,原、被告之間有過「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被告承擔」等類似約定,也因敗訴而由原告自己承擔了。
二、原告輸了有什麼後果
1、原告要承擔訴訟費,自己的訴求無法得到滿足。原告輸了的話在上訴期內可以提出上訴,二審終審。對生效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訴。因證據不足而敗訴的,可以提供新證據再次起訴。
2、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三、敗訴是指在民事解紛過程中,當事人關於保護其民事權益的請求未能得到裁判民事糾紛的獨立第三者的支持所呈現的一種狀態或者結果,它具有以下特徵:
1、敗訴是民事糾紛經裁判者審理並作出判斷的一種狀態。在這里,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敗訴是由第三方裁判者作出的一種判斷,凡是未經第三人裁判,而只是由當事人自主解決的民事糾紛不存在敗訴的情形。就判斷的具體表現形式而言,在民事訴訟中有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在民商事仲裁中有仲裁裁決書,在特定的行政裁決中有行政裁決書。
2、敗訴的裁判如有需要履行的內容,則該部分內容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對於在那些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或者運用其它糾紛解決方式所得出的結果中不存有實質意義上的敗訴,因為不具有執行力的結果在現實中不一定都能夠得到履行,必要時還得依賴於有強制執行力的解紛手段。當然對於申請執行中的敗訴更是直接體現了裁判應當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