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費報銷標准
市內交通費報銷標准:
1、因公外出均以公交、地鐵等為主。因工作需要使用計程車需事先經上級領導批准。
2、私車公用需事先批准,按實際行駛里程補貼1元/公里。
外地出差報銷標准。交通工具標准:
(1)因公出差均為高鐵二等座,因工作需乘坐飛機及高鐵一等座需事先申請。
(2)不同級別的人員一同出差,交通工具可從高適用標准。
(3)火車行程8小時以上可以乘坐硬卧。
一、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詳細註明出_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_請單主管領導批准。
2、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部,按借_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
3、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_部審核簽字,財務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二、出差報銷費用的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後,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B. 哪些是交通費用發票
滴滴打車,計程車,大巴,地鐵,公交都是屬於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