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轉外就醫費用審核是什麼意思
擴展閱讀
香港礦產資源有多少 2024-11-18 17:32:45

轉外就醫費用審核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3-08-30 08:28:03

① 異地就醫要什麼手續

「異地就醫」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是一次性的異地醫療,包括出差、旅遊時的急性病治療以及病人主動轉移到外地就醫,所產生的問題是不能及時結算醫療費用。二是中短期流動、工作崗位不在參保地的人員的異地醫療,包括單位在各地的派駐人員、派駐機構在當地的聘用人員,還有一種情況是整個單位都處在流動狀態,如建築業等職工的就醫,所產生的問題要麼是不能參加醫療保險,要麼是要墊付醫療費用。三是長期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醫療。包括退休後戶口從工作地遷移到安置地的人員,也包括托靠子女無戶口遷移的人員,所產生的問題表面上是就醫結算不及時、不方便,個人負擔重,實質是安置地的醫療待遇往往要好於參保地,異地安置人員感到就醫待遇不平等。 申報程序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葯店購葯配葯的費用。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 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2) 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 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準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 參保人單位證明; 2) 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答名); 6) 住院病歷復印件。

② 醫保費用審核制度及流程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一、醫療保險的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二、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及時間:
凡參合對象,報銷流程如下:
(一)參合農民持《新農合證》在定點機構門診治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新農合證》家庭門診帳戶診帳戶現有的金額直接減免醫葯費用,超出部由參合農民自付。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與農醫所進行結算。
參合農民在市、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直補。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葯費用進行審核,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墊付應補助金額。
(二)參合農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一律到鄉鎮農醫所補償。其住院醫療費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報銷,2000元以上或對住院資料有疑問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後交縣農醫局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一)申領補償時,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此三證原件審核後復印存底)醫療機構的有效住院發票、出院小結(或病歷)、費用清單和轉診證明。
(二)患門診大病(慢性病)的參合農民在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門診發票及清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的門診大病(慢性病)證明到鄉(鎮)農醫所辦理。
(三)對已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和參加了學生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出院後既要商業保險賠付又要新農合補償時,參合農民應先將住院發票原件和發票復印件先交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核對後予以補償,再將住院發票原件到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發票復印件由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保存,但外傷病人只能原件報銷(學生除外)。
(四)住院費用實行限時報結制度,出院後三個月內可隨時辦理補償結算手續,超過三個月的視為自行放棄補償(外出務工者可延遲到年底)。農醫所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應補償的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參合農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醫保報銷審核都審核什麼

法律分析:業務部門經辦費用開支事項。其負責人應側重於開支事項真實性的審批,主要是下面3點。第一,真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核。報銷單據必須真實有效。第二,合同條款完備性審核。對附有合同的報銷單據,需審核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留下隱患。對合同不完備的,告知報銷人完善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第三,價格合理性審核。即審核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否合理。與以往價格相比有較大變化的,需要了解其變化原因。對價格不合理的,告知報銷人對價格做出書面說明或拒絕報銷。

財務部門側重於審核報銷單據的合規性,主要是下面8點。1、流程合規性審核。報銷單據的審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財務開支授權審批表的規定,一筆費用需由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承擔的,是否取得各個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的審批。2、單據合規性、真實性審核。報銷單據能否證明經濟業務真實發生,開具的發票是否真實合規有效,報銷所必需的附件是否完整。對不真實的單據,不予受理;對附件不完整的,要求補足附件。3、正確性審核。費用科目填寫是否正確,報銷單據的摘要和數字填寫是否清晰、正確,金額計算有無差錯,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等。報銷金額不能大於批示金額,不能大於發票、合同上的金額。4、及時性審核。已發生的費用支出,應及時整理費用單據報銷。符合公司所規定的報銷時間要求、超期報銷的,應依據公司文件給予處罰。5、預算審核。支付的款項是否已在預算內列支,是否超出預算指標。如果公司上線了費用報銷系統,則是否超預算的審核由系統自動判斷。借款及預付款審核。查詢報銷人是否有借款。凡借款經辦業務的,其報銷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詢問並驗證報銷人所報銷費用是否前期已經預付過款項。6、粘貼規范性審核。原始單據的粘貼是否符合便於裝訂歸檔、便於審閱復核的要求。單據粘貼不規范的,退還報銷人重新按規范粘貼。7、報銷額度審核。有文件規定有報銷額度的,需審核本次報銷或累計報銷是否超出規定的報銷額度。對報銷額度超標的,核減報銷金額或拒絕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