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交通事故出院後還能理賠什麼費用
交警出具責任事故認定書,然後根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要求賠償。 人身盯核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一、交通事故理賠有期限嗎
交通事故理賠有期限。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
二.交通事故出院後索賠需要的手續
①就是在事故現場,交警完成了初步鑒定之後,所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交警根據現場的情況,所開具的責任認定書,裡面就有這起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以及具體該如何賠償。
②要知道對方,也就是交警認定的主要責任人的基本信息,他的身份信息,他的駕駛證信息,他具體干什麼的,住在什麼地方。
③住院治療期間,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的清單單據,以及用葯單據等,以便於出院後索賠。
④證明自己確實是在醫院住院治療了的住院證明,以及醫院准許自己離開的出院證明,因為私自離院的話,可能醫療費用就不會予以賠償了。
⑤證明自己傷勢病情的病歷山則歲本以及醫院所開具的診斷證明,治療證明等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逗睜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