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律師費一般怎麼收取
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准並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檔案管理等制度,對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十九條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❷ 律師費應該怎麼付
律師費支付方式有哪些?
第一種方式是一次性付費,這種付費方式要比第二種,第三種付的費用要少一些,但是無論案件結果怎麼樣,這個費用是不退的,第二種方式是半風險代理,首先支付一個基本的辦案費用,然後根據案件執行回款的數額來支付一定的律師費,第三種是全風險代理,就是前期不支付任何費用,當然訴訟費是由委託人自己承擔,然後根據案件執行回款數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師費,第三種風險方式。
可能回款之後要支付的費用比第一種第二種要高很多很多,它是一個雙刃劍。
當然選擇哪一種,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雙方充分協商,童叟無欺。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❸ 律師費怎麼付
律師費付費詳情:
1、一般來講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2、正常的一般為事前,也就是您與律所或者律師簽訂委託合同時候就約定好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事先繳納;
3、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一致,事前只是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後,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支付一百萬欠款。風險律師代理前不收費,一直到案件結束,將這一百萬要回,風險律師最高收取一百萬的三成作為律師費,即三十萬以下。綜上,事前給付費用小。風險代理,律師與當事人風險共存,費用高;託人選擇什麼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託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對於律師收費,行業有固定的比例標准。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的范圍內收取律師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並給以一定的處罰;
4、包干收費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5、風險收費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以上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託人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總之,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❹ 請律師費用怎麼算由哪方承擔
一、律師費用由誰承擔1、民事訴訟中律師費的承擔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由敗訴方承擔模式;二是各自承擔為主,特別申請為輔模式;三是各自承擔為主,明確例外規定模式。
2、我國對於律師費的承擔,長期以來在司法實踐中形成當事人各自承擔的一種約定俗成的局面。但在理論上對律師費承擔問題仍存在兩種不同觀點:
(一)一種觀點認為,律師費應當由敗訴方承擔,其主要理由是:
(1)律師費是敗訴方應當賠償的一種間接損失。隨著我國法制建設日臻完善,法律規定和訴訟工作越來越復雜,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當事人聘請律師參與訴訟是一種客觀現實的需要。當事人支付的律師費亦是因受到侵害而遭受損失的一部分,無疑應當納入敗訴方賠償的范圍。
(2)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有助於減少濫訴現象。如果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由於加大過錯方承擔的責任,使得原告不會輕啟訴訟念頭,迫使當事人採取和解等其他途徑解決糾紛,有利於節約國家司法資源,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3)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是許多國家和地區司法的通例。除前述提及的美國、日本等國家外,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通常也根據法律規定直接判處敗訴方賠償勝訴方的律師費。此外,一些國際條約及規則中也建立了「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規則。如,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有關規定,侵權者除了「賠償由於侵犯知識產權而給權利所有者造成的損害」之外,還應向權利所有人支付包括律師費在內的合理費用。
(二)另一種觀點認為,律師費應當由聘請律師的一方當事人自行承擔,主要理由是:
(1)現有關於律師費承擔規定僅適用於部分領域,不能當然理解為敗訴方(有過錯方)承擔律師費的法律依據;
(2)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須行為,法院不會因當事人是否聘請律師而改變案件審理結果,因此聘請律師與提起訴訟並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3)我國現行有關規定激羨對律師收費標准沒有完全統一,且當事人和委託律師之間可自行協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費的准確性有很大難度;
(4)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還可能導致律師之間惡意競爭,不利於我國當前的法制建設。
我們大多會認為,律師費應當由敗訴方承擔的觀點有一定道理,近年來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已陸續就一些特定領域糾紛的律師費承擔問題作出一些新的規定,如《著作權法》第48條、《商標法》第56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均規定侵權人的賠償數額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民法典》也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等由債務人承擔。但需指出的是,律師代理費沒有實際發生,沒有實際損害結果,債權人在追償債務時,還不可以在同一訴訟中向債務人一並主張其律明答拍師代理費支出。
二、刑事案件如何確定律師費
1、案件的具體情況
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指案件的復雜程度,比如是單獨犯罪還是共同犯罪,是一罪還是數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實還是多起犯罪事實,等等。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著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
2、委託人的具體要求
不同的委託人,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過於偵查階段的會見次數,有些委託人會要求律師在案情需要的會見次數外,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從而導致律師費增加。委託人的具體要求,是確定律師費的重要因素。
3、律師的具體情況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差異,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差異,收費方面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就像醫院中的醫生,專家醫生比一般醫生收費高。一般來講,專業化程度高的律師,經驗豐富的律師,專業研究深入的律師,工作含金量高,辦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師費也會更高。
三、律師事務所委託費用標准
1、刑事案件一般分階段(分別為偵查、檢察、審判階段)收費,也可以與律師協商全程委託。一般費用范圍:8000-50000元左右
律師接受委託後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並根據所處訴訟階段的不同享有不同的許可權。
2、民事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民事收費標准: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財產的都是按比例收費的。一般在1%-10%左右。
3、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收費標准舉稿: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4、國家賠償案件一般是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動20%左右,但最低不超過2000。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律師費承擔的知識,如果您還有更多的疑問,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者直接委託律師幫您擺脫法律困境。
❺ 律師是怎麼收取費用的
1、按件收費,對一些沒有標的額的案件和標的額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費。
2、按標的額收費,根據司法局、發改委規定的收費方式,按標地額收費呈現階梯狀。
3、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分兩種,一種是全風險代理費,委託之處不收取代理費,按鍵勝訴或執行款到賬後結算。
4、另一種半風險代理,委託之時收取部分費用,案件勝訴或執行完畢之時,依約定比例收取剩餘部分代理費。
請律師注意事項
看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是由律師組成的,一個好的律師事務所必然有好的律師,要請律師首先要考慮的是找好的律師事務所。
看律師的名氣和律師以往的成績。一個好的律師不僅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還要有寶貴的實踐經驗,名律師是在實踐中鍛煉出來的,因此找律師要找那些辦理過大案、要案並取得較好成績的律師。不過名律師要價也高,而且一般性案件也不太願意親自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