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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醫院費用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3-08-31 09:35:17

⑴ 用社保卡去醫院看病怎麼扣費

在參保地醫保醫院的的住院醫療費,應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個人拿錢與醫院結算。應醫保基金負擔的部分,個人不用拿錢,由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住院費用醫保卡扣費是一次性扣除的,也就是說住院的時候所花費的錢,在出院的時候個人自費的自己交,醫保報銷的醫保卡扣除。
扣費方式:1、在門診掛號的時候提供醫保卡就行了,在醫生看完需要化驗或者開葯什麼的,去窗口繳納費用的時候提供醫保卡;2、若是住院的話,也是在窗口繳費的時候提供醫保卡就行了,會直接扣除報銷的部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⑵ 門診和急診的費用一樣嗎

門診和急診的收費一般情況下是一樣的,但是在急診會因為急救,而導致查相關的急救項目和監護治療,因此會有不同於門診的檢查項目和葯物。

可能導致急診費用相對門診平均起來會比較高,但是這些費用和項目是有據可循,是按照物價局的規定來制定的,如果有疑問可以到醫院的收費處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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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診療費收費標准】

1、普通門診診查費:一級醫院7元/次、二級醫院10元/次、三級醫院14元/次,磁卡工本費:1.5元。

2、專家門診診查費:二級醫院副主任醫師14元/次、二級醫院主任醫師17元/次、三級醫副主任醫師17元/次、三級醫院主任醫師20元/次。

3、急診診查費:二級醫院10元/次、三級醫院14元/次。

4、急診觀察室診查費:二級醫院 20元/日、三級醫院 21元/日。

⑶ 住院費是怎麼算的

如何用醫保卡支付住院費。用如果要用醫保卡個人賬戶支付住院費用,在出院結算前出告訴醫院的結算工作人員,按正常的刷』卡手續辦理即可。醫保內的個人負擔部分,您既可以全部用醫保卡支付(余額足夠的話),也可以支付一部分。所謂個人負擔部分,指起付點以下的想要了解更多關於住院費用如何結算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如何用謹敬醫保卡支付住院費用
如果要用醫保卡個人賬戶支付住院費用,在出院結算前出告訴醫院的結算工作人員,按正常的刷』卡手續辦理即可。醫保內的個人負擔部分,您既可以全部用醫保卡支付(余額足夠的話),也可以支付一部分寬皮。所謂個人負擔部分,指起付點以下的部分(如三級醫院的2000元),以及報銷比例個人負擔的部分(如三級醫院的20%)。自慎晌差費項目是不能用醫保卡個人賬戶支付的。
住院費用如何結算
住院費用結算採用後付式的服務項目結演算法子。
(1)參保人員出院時,醫療中心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費用:起付標准費,超過規定標准以上的床位費,個人應當負擔比例部分的費用,自費使用項目的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范圍的費用。以上費用可以使用個人帳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醫療中心和醫保部門結算。
(2)住院床位費按規定標准支付;
(3)一個年度內,兩次以上住院的,從第二次起,起付線按本年度起付標準的50%執行;
(4)參保人員出院時,定點醫療中心醫保辦應當將所有費用清單復印一式三份,醫療中心,治療保險機構,參保人員各一份。
(5)急診,在外地安家人員看醫生也有具體規定。
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相關資料,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對這些問題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⑷ 住院費是怎麼計算的

住院費就是病人入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所以沒有固定的標准。不過住院費可以使用醫保進行報銷,葯品報銷有甲乙丙三類,甲類100%醫保報銷,乙類自己承擔3%其餘醫保報銷,丙類全部自己承擔,醫保可以報銷的部分個人再承擔20%。

⑸ 醫院里住院的費用清單是怎麼算的算明細里根本就不可能有這么多啊

醫院里住院產生的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1、掛號費;

註:包括醫院門診掛號費、專家門診掛號費等。

2、醫葯費;

2.1在確定醫葯費時,用葯原則應當堅持「對症下葯」,可用普通葯物治療的傷情,不用昂貴的葯物。

2.2用葯范圍應當控制在公費醫療范疇。

2.3確定醫葯費用時應將處方和醫療費用發票有機結合起來審查(凡不具有針對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於其他疾病的葯品,屬於不合理用葯)。

註:指購買葯品所支付的費用。

3、檢查費;

3.1注意要排除重復檢查和高額檢查的費用(傷情必要的除處)。

3.2合理轉院後,接受醫院在原來檢查的基礎上進行的檢查不可視為重復檢查。

註:檢查費是指為確定傷情而收取的費用,包括為治療所需和各種醫療檢查費用,如血液檢查費用、透視費用、CT費用、B超費用、彩超費等。

4、治療費;

註:即受害人接受治療所支付的費用,如換葯、打針、理療、手術、化療、矯形、整容等費用。

5、住院費;

5.1住院只限於傷重或者住院確定傷情和手術治療。

5.2傷情可以在門診治癒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費用的賠償,應從嚴掌握。

註:住院費是指按住院標准入院而由醫院收取的床位費、水電費等費用。

6、其他費用。

註:如器官移植、專家會診的費用。

如對醫院收費有所疑問,可要求醫院列舉出詳細的收費清單以及收費項目,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向物價局投訴,申請物價局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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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費用報銷資料

一、醫保報銷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須同時提供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人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無醫保卡的參保人,提供本人銀行存摺(卡)原件及復印件;

3、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住院費用明細清單(注意:不是每日費用清單);

5、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如果出院小結手寫在病歷的要復印出院小結和病歷封面;

6、疾病診斷證明書(死亡的,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7、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生育或終止妊娠的還需提供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結婚證和准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農村五保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骨折的要附加陳述受傷過程;

8、如在市外就醫已辦理備案的,需帶轉院(診)申請表或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在外地長期居住的須提供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以下特殊情況須提供有關資料:

1.參保人住院期間使用白蛋白須提交病危或搶救證明及復印件

2.所有血液及成份血(對搶救、手術中用血及血色素等於或低於60g/L)須提交相關證明及復印件註:所有復印件資料為A4紙規格。

二、商業保險公司報銷

1、保單憑證;

2、理賠申請書;

3、事故者身份證明;

4、病歷;

5、出院小結;

6、醫療費用收據原件、醫療費用結算明細表(處方);

7、疾病診斷書(癌症、重大疾病診斷證明書需同時提供相關檢查、檢驗結果資料);

8、存摺首頁復印件(如選擇銀行轉賬)。

參考資料:網路-住院費用

參考資料:網路-醫療費

⑹ 住院的總費用怎麼計算

總費用是自費費用和統籌費用的總和,自費費用是不得在醫保中報銷支付的,需要全額由自己承擔,統籌費用是醫保核銷時的依據金額。需要住院病人自己支付的費用就是自費費用。

根據不同的醫療保險品種,報銷的范圍和額度不同。出院清單常根據所參保的醫保種類來劃定報銷比例。

自費費用的核算包括:起付費(俗稱門檻費)、自費診療項目和葯品費用、醫保部分報銷葯品(乙類)中按比例需要自費承擔的金額。

如果出院清單中已經列明了自費費用,那就是經過每項核算,最後統計出來的結果。

(6)進醫院費用怎麼算擴展閱讀:

結算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2、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⑺ 怎樣計算醫療費

醫院是怎樣計算 醫療費 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塵棗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根據上述規定,醫療費的計算主要是以「必須」為其標准。所謂必須,解釋上應當以合理支付為必要。受害人在什麼情況下花費的醫療費構成合理,為事實問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確定。例如, 交通事故 受害人擅自住院、轉院、自購葯品、超過醫療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知襲定醫院以外多處就醫、治療非交通事故損傷或疾病所花費的 醫療費用 ,便不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醫療費范疇內。醫療費支出的憑據,應為縣級以上直屬醫院的醫療收費單據,在沒有這樣醫院的地區,如需緊急搶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派猛拆治療輕微創傷,也可以是其他醫療單位的醫療收費單據。交通事故結案後,如果受害人的身體尚待康復而需要進行繼續治療的,致害人還應當根據確需治療的實際情況賠償必需的費用。其程度的確定主要由醫院的醫生來證明,應有相關醫生出具相關的證明。根據醫院診療的一般情況,醫療費主要由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等幾項費用構成。 其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 賠償金 額 = 診療費 + 醫葯費 + 住院費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