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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是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9-03 20:22:57

⑴ 全國汽車維修企業每年產生多少危險廢物

全國汽車維修企業每年產生多少危險廢物?廢機油等機動車維修行業產生廢棄物的違法處置問題,近年來被環境監管部門及普通公眾所關注。這一方面是因為其存在嚴重污染,另一方面也說明隨著環境管理的加強、環境意識的提高,除工業污染源之外,舊家電、汽車維修等為居民生活服務而產生的社會源廢物正日漸被重視,並被納入日常環境監管的范疇。

社會源廢物不同於普通工業廢物,其來源、產生、貯存等均與工業固廢不同,如何對其進行監管?監管重點在哪?相關法規還有哪些需要完善的?這都有待於在實踐中不斷探索。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市民王先生在某汽車修理廠給愛車做保養時發現,汽修廠員工在為車子更換機油時,先將車里的舊機油放掉,下面用一隻大漏斗接著,最後流進一隻大塑料桶里。王先生提出質疑,這些已經用過的廢機油都去哪裡了?

沿著王先生的疑問,我們算了這樣一筆賬:截至2010年9月,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為1.99億輛,更換機油是機動車保養中最常規的項目,以每輛機動車平均每年更換兩次機油,每次保養需更換4升機油來算,每年我國機動車保養會產生約16億升(約140萬噸)廢機油。

這些廢機油含有哪些成分?在環境管理時應歸屬於哪個類別?它們都去了哪裡,又是怎麼處置的呢?

廢機油是危險廢物嗎?

在環境保護部近日做出的環函〔2011〕87號執法解釋中,做出這樣的函復:「機動車維修企業產生的廢機油(包括未使用完畢殘留附著在機油桶中的廢機油),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所列『900-249-08其他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機動車維修企業使用過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廢機油的廢棄機油桶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所列『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清洗雜物』。」

也就是說,不僅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機油屬於危險廢物,而且廢棄機油桶也被納入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

既然廢舊機油屬於危險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那麼,這些機動車維修廢機油是否都按規定得到處置了呢?中國環境報記者對北京市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

每年北京市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機油數量目前尚沒有權威的數據。某環保公司負責人分析認為,應該有6萬噸左右;而北京市環保局固體廢物與雜訊管理處周先生估算認為,應該在3萬多噸。

目前,北京市獲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以從事廢機油回收的企業,僅有北京生態島、金隅紅樹林、中首精濾、鼎泰鵬宇4家公司;而具備廢機油處置能力的企業只有3家,即北京生態島、金隅紅樹林和中首精濾公司。但據調查得知,去年這3家公司加起來廢機油處置量還不足6000噸。

是因為產能不足嗎?其中一傢具備廢機油處置能力企業的負責人說:「我們目前年處理能力在7000噸,結合市場情況近幾年內可以增加處理能力到幾萬噸,但去年才處理了1000多噸。我們收不上來油,因為都讓那些小販給倒騰走了。」北京市環保局某知情人士也坦承:「非法渠道流失量很大。」

廢機油流到哪裡去了?

記者在這家取得礦物油處置資質的企業看到,他們有兩套處置礦物油的設備。一套是提純系統,年處理能力為3000噸,投資2000多萬元;另一套高頻振動膜油品處理系統,投資近3000萬元。據介紹,這家企業的廢機油回收利用率較高,會將處置後的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但另一方面,北京市還活躍著一批「油販子」。他們深入到各汽車維修點,以較高的收購價為吸引,非法收購了大量的廢機油。那麼,這些回收的廢機油又是如何處置的呢?這已不是什麼秘密。

據某「油販子」透露,他所回收廢機油的下家是京外的「土煉油廠」,廢機油出京後便會被加工成劣質柴油混入到正品柴油中,在北京附近的加油站銷售。

據業內知情人士介紹,其所謂的「加工」工藝分為兩代:第一代就是陳舊、古老的「土法煉制」,即被明令取締的「小煉油」。他們的「工藝流程」是,將廢機油加上硫酸用大鍋蒸、熬,就可以得出產品,而且這種「成品油」又會回到市場出售,熬剩的廢渣就隨地「埋了、倒了」。

第二代工藝的年加工處理能力可達上千噸。他們的主要方法為蒸餾和酸鹼洗。其處理能力和工藝雖然較第一代有所改進,但同樣設備簡陋、工藝落後、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據了解,第一代「加工點」的投資額僅為幾萬元,第二代也不過數十萬元。以這樣的投資額,又無需進行環保投入,自然也就能把廢油收集價格炒得很高,占據廢機油回收市場的「主導」地位了。

廢機油的危害有多大?

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鍾女士介紹說,機動車維修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除廢機油以外,還有染料、塗料廢物,鉛酸電池,廢有機溶劑等。「這些非法企業大都是支個鍋就煉,找個坑就滲,對環境的影響包括大氣、水、土壤等方方面面,對人體健康也會造成很大危害。」

此外,這種處理方式在其生產過程中,易燃易爆,極易發生安全事故。這些非法利用廢油製成的產品流入市場,又會對消費者利益構成損害。

正是發現了這些問題,並認識到機動車維修行業產生危險廢物的嚴重危害,北京市環保局決定從今年5月~10月,組織開展全市機動車維修、拆解企業危險廢物專項整治,整治重點為全市所有機動車拆解企業及一類以上機動車維修企業。

北京市環保局制定印發了《北京市機動車維修、拆解企業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和《北京市維修拆解企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指南》。《指南》明確了企業在制度建設、收集貯存、廢物流向、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及規定,告知企業針對危險廢物管理「為什麼做」、「做什麼」和「怎樣做」,並將在宣傳培訓及日常檢查中由環保部門向企業免費發放。北京市專項行動計劃分為全面建立台賬、開展申報登記、組織宣傳培訓、企業內部自查,以及開展現場執法等階段。

目前,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配合區、縣環保局已培訓了超過1500名汽車維修企業人員。「培訓效果很好,企業再次認識到管好危險廢物的重要性,企業與擁有許可證單位簽訂的合同量在增加,申請聯單也在增加。」鍾女士說。

鍾女士的說法,我們從擁有危險廢物許可證的某處置企業負責人處獲得了證實。去年,這家公司全年處置廢機油1000多噸,而「今年上半年應該能完成2000噸」。

但這樣的數字與北京市的廢機油產生量仍然存在較大差距,那麼,對於廢舊機油,環保部門監管的難點在哪裡?抓手又在哪裡呢?

管住汽修危廢難在哪?

北京市環保局固體廢物與雜訊管理處相關人士認為,管理機動車維修業產生危險廢物存在諸多難點,如量多分散,造成了監管難度較大;違法隱蔽,取證困難,執法水平要求高;正規企業處置成本高,在與違法游商競爭中處於價格劣勢,汽修企業因利益驅動鋌而走險;正規企業優惠政策少,存在虧損;周圍省市違法處置企業取締困難等。

點多分散怎麼辦?

據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的統計數據,目前北京市擁有6000多家各類汽車維修和拆解企業。這6000多家企業不僅分散,而且每家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不均衡,所以管理起來難度較大。

針對這個難題,北京市環保局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先抓大的」。他們把一類維修企業作為重點。

北京市共擁有一類汽修企業600多家,這類企業的汽車維修量佔到了全市總量的60%以上。「只要管好了這些企業,相當於控制住了一大半的危險廢物。」在前不久組織的對汽修廠人員的培訓中,他們明確要求所有一類企業人員必須參加。為此他們已經與行業主管部門,如運輸管理局等單位展開合作,共同推進此項工作。

核定數量為何難?

「這幾年,大多數的一類汽修企業與合法的處置單位簽訂了合同,但是執行得並不好。」某業內人士說,一些汽修企業雖然有了合同,但要麼不交給合法企業,要麼就是明明產出了10噸廢機油,只給合法處置企業一兩噸。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辦呢?

北京市環保局固體廢物與雜訊管理處的周先生說,要准確地核實汽修企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很難,這也給監管造成了一定困難。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介紹說,交通部門曾下文要求一、二、三類企業上報大修、小修的數據,但後來發現,執行情況並不是很好。後來他們發現,每個汽修廠都會與公安部門聯網,上報汽車維修的信息;此外,一些大的汽車品牌經銷商也會對汽車的維修保養情況進行統計。

周先生說,他們目前正在探索,能否與交通、公安、汽車經銷商等多個部門、企業協作,爭取核准具體的廢機油和鉛酸電池的產生數量。

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鍾女士則認為,應該提高執法人員對汽修業危險廢物執法水平。

她說,我們現在正在開展對執法人員的培訓,要求他們要增強「斗爭」經驗,水平要高。面對廢機油,當然不能像測水和氣一樣,用儀器看它是否超標,而是要動腦筋、想辦法,如通過查看汽修企業中成品機油、電池、濾芯的出庫數據等,反推危險廢物產生量。

所有權會是障礙嗎?

談到廢機油核准數量的問題時,環保部門相關人士和某環保企業負責人都談到了一個困惑,即很多汽車維修企業向環保部門隱瞞危險廢物實際產生量,或者只將少量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利用。很多汽修企業的說法是:「將鉛酸電池甚至機油交給車主了」。

的確,《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更換下的配件、總成未經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處理。」那麼,這些汽修企業的說法又是否成立呢?

記者對幾位車主進行調查時,大家的反映都是「要那個幹嘛呀?」還有被調查者說,機動車換下的電池,被汽修廠以10元錢的價格買走了。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人士說,廢機油、鉛酸電池有利用價值,與其他工業危險廢物不一樣,那些沒價值危險廢物企業需要付費進行處置,而這些有價值的很少會被傾倒或丟棄。「但按《物權法》和《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這些就應該屬於消費者個人所有,我們也不好監管。希望有關法律部門能做出專門解釋。」

記者在前不久公布的我國交通行業標准《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徵求意見稿)中,看到了這樣的規定:「車輛竣工出廠後,換下的配件應交給客戶,但對於可能污染環境的廢物,應統一交由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處理。」

此規定如果獲得通過,應該能解開當前困擾環保部門的一大疑惑。但是問題不僅於此,對這類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危險廢物,是否應該向提供者付費、付費標准該如何確定等問題依然存在。

非法渠道利潤高怎麼辦?

某家取得固體廢物處置資質企業負責人認為:「目前在廢機油回收和再利用市場上,維修企業違法成本很低,非法渠道很暢通,而且獲得利潤很高。」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人員對這種說法表示反對。他說,這一塊的違法成本並不低。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如果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環保部門可以處兩萬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這個處罰力度相對於水、氣等其他環境法規可不小。」

同樣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未經批准轉移危險廢物的行為,可處以兩萬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在此前的執法中,北京市環保部門已對150多家4S店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但法律規定的處罰額上限與下限間空間較大,「真是罰到如10萬元的高限,如何保證處罰裁量權的公平、合理、合法性有一定難度。」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處室人員說。

專家視點

社會源危廢監管重在加工處置

機動車維修業產生危險廢物的管理為什麼會這么難?有何破解之道?國外又有什麼可供借鑒的經驗呢?中國環境報記者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研究所所長王琪進行了采訪。

王琪認為,目前我國對機動車維修危險廢物的管理才剛剛起步,這既是因為法律、法規、標准出台的時間不長;也是由於前期把危險廢物管理的重點放在工業危險廢物上,而對於社會分散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這種危險廢物「產生源分散、產生量不固定且種類復雜,所以管理起來確有難度。

王琪分析說,固體廢物一般分為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汽修廢油和電池雖屬於危險廢物,但它也是為居民生活服務的,所以從法律解釋上講應屬於生活垃圾范疇,又被稱為社會源廢物。

「目前我國對工業固體廢物實施重點管理,其管理體制、管理手段都相對完善,但對這種社會源廢物的管理則相對滯後,規定也還不是很明確。」王琪說,對家電、廢機油、電池等社會源廢物進行管理,如果沿用工業固體廢物的管理方式和制度,效果不會很好。

隨著北京市環境監管力度的加大,目前,北京市的廢機油多被非法轉移到周圍省市進行非法處理。對此,北京市環保部門認為,汽車修理企業是源頭,所以「希望能管住『牛鼻子』,讓他們做好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貯存,並將危險廢物交給正規的處置單位,不給非法商販鑽空子的機會。」

但王琪認為,對工業危險廢物管理的重點在產生企業,而對社會源廢物的監管重點應該放在後邊部分,即加工處置部分。

他舉例說,按照一般規定,對於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登記申報和全過程管理,但汽修企業產生量不均勻,比如產生了100噸廢機油,但只登記了10噸,而環保部門對汽車維修量很難進行准確監控。所以,周圍城市甚至全國各地都應該一起加大打擊非法廢機油加工利用企業的力度,讓非法轉移無處可去。

但是王琪也承認,目前在環境管理上行政區劃界線非常清晰,各地管理和執法力度不一,造成了北京市嚴格管理後廢機油等社會源危險廢物向河北省等周圍省、市轉移的現狀。「如果河北等省市也加大打擊力度,就不會有非法回收、轉移和提煉的機會。北京市正是因為管不了尾端,所以只好往前走,這是艱難和不正常的管理現狀」。

對汽車維修產生的廢機油、鉛酸電池等危險廢物,在回收時該不該付費?怎麼付費呢?王琪說,這種本身價值很高的危險廢物,它既是廢料,也有市場,所以,就算是有處理資質的企業之間也會存在競爭。

王琪說,一些電子廢棄物中含有金、銀等貴金屬,如果讓消費者花錢去處置顯然不合理。某些發達國家的做法是,通過市場調節和政府監管,形成規模較大的收集網路和再生企業實行壟斷經營,並形成合理的市場交易機制,「這樣可以提高資源回收率,並保證處置的無害化」。

相關鏈接

危險廢物相關法律責任

一、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二、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環保部門可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環保部門可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轉移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向有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違反規定,環保部門可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