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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有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9-04 05:31:52

Ⅰ 打人需要承擔什麼費用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是可以發現,有很多打架的現象存在的,而打傷人後就會涉及到賠償的問題,而很多人對此不了解,那麼打人賠償費用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打人賠償費用有哪些
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二、打架會引起什麼責任
打架對方被鑒定輕傷的情形,涉嫌故意傷害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人身損害造成他人損失的情形,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不存在減少賠償的理由。
(一)刑事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以上,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行政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為輕傷傷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受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民事責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打人賠償精神損失費如何計算
(一)《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於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後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於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以上就是整理的打人賠償費用有哪些的相關內容。相信您已經有所了解,遇到侵權事件時,一定要鼓起勇氣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要相信法律。如果您對此類問題還有疑問,或者有其他法律問題,都可以來平台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您的利益不受損失。

Ⅱ 打架賠償標准六大費用

1、學生打架賠償標准六大費用有:

(1)醫葯費。

(2)營養費。

(3)誤工費、護理費。

(4)交通食宿費。

(5)傷殘賠償金。

(6)殘疾輔助器具費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會依據法定刑,再綜合考慮是否有自首、立功、是否初犯、賠償受害人的情況等量刑情節來綜合考慮,最後確定應判的刑罰。他逃避懲罰的行為會從重量刑。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如果是輕微傷,不會面臨刑事處罰;如過造成輕傷及以上,則有可能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據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准,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准》和《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的規定為.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