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強險醫療費用包括哪些項目
一、交強險醫療費用包括哪些項目
1、交強險醫療費用包括的項目如下:
(1)醫葯費;
(2)診療費;
(3)住院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
(6)整容費;
(7)營養費等。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二、交強險免責情形有哪些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的。醉酒和酒後是不同的,就算酒後駕車,但沒有達到醉酒的程度,那麼三者物損是及人傷,在交強險范圍內是可以賠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