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怎麼算賬 、 10分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怎麼算賬 、 10分
轉轉圈,很容易的,比方說她投資六成,你投資四成,賺錢了他分六成你分四成,賠錢了他賠六成你賠四成,投資的比例不同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生意上的開支從賺的總額里扣去。然後算分紅,簡單明了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怎麼算賬
如果只剩下物品沒有錢的話,你們用現在的資產減去所有的虧損,餘下的錢你們三人平分合夥人共同享有權力同時也共同承擔義務,你們想繼續開店的二人共同出資退給退夥人,將物品折錢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如何分帳
單純題面目前的情況看,我覺得分你6萬多是不對的。
首先前期投入方面,100+30=130萬,你承擔一半,即65萬。而你只給了對方56萬,說明你還欠對方9萬元出資。利潤方面,80萬的貨買到現在正好賣了80萬,而你們有27萬的貨,說明已銷售的貨里形成了27萬的毛利。你佔一半就是13.5萬,而再扣除你欠對方的9萬前期出資,本次分毛利4.5萬,這還是沒扣除日常其他費用和預留下期運營資金的前提下。所以分6萬多很顯然分多了。
兩個人和伙做生意年底怎麼算賬
看投入的比例分紅。不然呢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應該要這么算賬
其實很簡單,
一般情況下,需要簽訂合夥協議,根據初始出資比例結算利潤!
兩個人合夥開店,分成應該怎麼算
只要考核方面看出錢和出力,如果出錢出力一樣多,可以五五分成,還有就是出錢多,出力少;另外是出錢少,出力多,也可以五五分成,出錢少出力少,那就四六開或者三七開。
倆個人做生意怎麼算
誰投的錢多誰拿的多
兩個人做生意一個人包開支和總賬然後算賬的方法?
有點復雜,
合夥開店如何算賬
首先看你們開始的原始資金是怎麼投入的,比如你們三人一人投資10萬,一人就是3.33萬,那你要退出的話就該按照原始投入的比例退出,退你3.33萬就是了,這才是公平的,因為你們的生意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就不存在股份轉化成股票變現的說發,那就只能按照原始資金退給你,其次,在做生意的過程中你們本來就是按照多久分一次紅的,如果一個季度半年一年的話,你就該在分紅後就那到你的原始股份.
因為你紅利也拿了,原始投入也拿了,該拿的都拿了才是公平合理的,退出本來就有損失的,最不好協調的一點就是,看這生意好起來要按照自己設定的方式拿,這樣就會產生矛盾,如果虧了呢?
還有一個方案就是,你的股份買給第三方,你找其他人進來,他了解店面情況,比如贏利情況,原始投入情況等,願意出多少錢來買下你的股份,這是你們該談的,當然他們兩個合夥人也該同意才能這樣做,當然他們也得有好處,比如第三方原因出10萬買你的股份,那你該拿個6到8萬剩下的給合夥人才行,不然誰又會讓自己吃虧呢?
最後一個方案,就是如果你們店現在是盈利的話,合夥人也沒有資金給你都投入進去了,那就定個金額,比如5萬,你本月就退出,什麼都不管,一年內拿會5萬,每月拿多少多少,或者他們先給你2萬,其餘三萬一年付清每月拿多少多少.
從你的表述來看,應該你們之間有小許矛盾,其次就是你們的贏利狀況不是太好,以及你們之間產生了經營的矛盾.這到是多話了.呵呵.
兩個人做生意 總進賬和出賬怎麼算
請個會計吧。
㈡ 兩人合夥開店,怎麼算賬
如果兩個人投入的創業資本金 和工作時間一樣, 所付出的成本也均攤 所得利潤五五分賬 綜合投資比例和勞務比例來做分配。按照崗位合理分配。一般是按照兩個人的初始投資比例來進行利潤的分配。看各自在初始總投資成本中所佔的比例來確定日後利潤的分配比例。
比較好是做多年的同學、朋友或同事。要了解他的個性、價值觀和工作態度,最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品行和誠實。其次,我們應該選擇一個彼此和諧的夥伴來更好地管理其他事情!
不管你和誰合作,你都應該簽一份合作合同。辦法是獲得合法利益。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店鋪的商業秘密外泄,防止因知情不當而引發的各種糾紛。俗話說,惡人先於君子,這也能保證你自己的利益。
讓個人更好的履行奶茶店的責任和責任,也是有利於個人利益的實現。此外,我們應該自己控制領導權。這樣,如果出現問題,就可以在第一時間問責,減少利益損失。
在合作中,要處理好個人與合作夥伴的關系,以誠待人。在夥伴關系中,我們最害怕的是相互猜疑。這種茶館不會長久的。
合夥的禁忌是和親戚合作。一般來說,與親屬的合作可能會阻礙血緣關系,很難區分公與私。這只會使其他合夥人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公平,處理不當也會導致親屬之間的矛盾,這很容易造成損失。
管帳的和管錢的分開。雙方商定定期公布帳目,核對現金,帳實一致。雙方商定建立股份制的運行制度和分配製度,確保正常運行。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1)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3)清繳所欠稅款;(4)清理債權、債務;(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6)代表合夥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2)合夥企業所欠稅款;(3)合夥企業的債務;(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合夥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合夥協議未約定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的辦法,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企業解散後,原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