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所得稅中減除費用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中減除費用是指每個月5000起征點和社會保險等專項扣除以及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如下:
1、子女教育,有子女並且在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每年可以有1.2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2、繼續教育,納稅人如果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教育,那麼每一年會有4800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3、大病醫療,納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醫療費用的,可有1.5-8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貸款購買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專項扣除額度各地區不同,北京、上海的專項扣除額度為每年1.8萬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贍養的,每年可以有2.4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四條 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准。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 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
投資者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
目前買入和賣出都需要交納手續費。這些費用包括: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0.2%,國家收取,全國統一; 2、過戶費,每一千股股票1元錢(上證所收取,深交所不收取); 3、傭金——現在實行浮動傭金,國家要求券商收取傭金不超過0.3%即可。所以各家券
地稅個人所得稅 減除費用不合法什麼意思
減除費用就是3500。(工資薪金是3500,勞動報酬4000以下是800,以上是收入的20%等等)。你看看是不是填錯了
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和起征點有何區別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看到,對於這3500元,個人所得稅法的表述是「減除費用」,而非起征點。
隨著公眾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持續關注,有媒體針對是否應該再次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問題展開了調查。然而,「起征點」是公眾和一些媒體多年來對個人所得稅的一個誤讀。
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為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看到,對於這3500元,個人所得稅法的表述是「減除費用」,而非起征點。
那麼,這二者的區別在哪裡呢?
一是起征點屬於稅收優惠,而減除費用不屬於稅收優惠。
起征點在增值稅法規上是有明確規定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可見,從屬性上講,「起征點」屬於一種稅收優惠,是對於零星、小微應稅行為給予免徵的一種政策性照顧。
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則不同。個人所得稅是就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徵收的稅種。所謂所得,指收入減去相關成本費用後的余額。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為例,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工資、薪金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後的余額納稅。而這一相關費用主要是考慮職工個人的衣腔激食住行以及其他必要的生計支出,目前我國採取定額減除的辦法,減除費用標准為3500元/月。可見,個人所得稅的減除費用是在計算應稅所得時的一項定額扣除,其團判本身不構成應稅所得。減除費用是根據個人所得稅就所得征稅的特性而設置的,並非稅收優惠政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已多次調整減除費用。如今討論現行減除費用標准3500元是否合理,主要的判斷標準是其能否真實反映職工的生活負擔水平,更加科學地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切莫把「減除費用」當成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以減稅目的指導減除費用標準的調整。
二是超臨界點待遇不同。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繳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繳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繳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繳稅。
假設某一稅費的起征點是5000元,那麼5000元以下不納稅,而超過5000元,哪怕只有5001元,都需要全額納稅。
而減除費用則不同,由於其是允許從收入中減除的額數,當收入減去其小於或等於零時無需納稅;而超過零時,需就超過部分納稅。
假設員工當月工資在3500元以下(含3500元)扣除3500元後,所得小於(等於)零,則不納稅;工資在3500元以上,就僅對超過3500元的部分征稅。
由此可見,兩者在稅收待遇上存在明顯區別。
三是單純提高減除費用標准並不能完全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首先,減除費用採取定額還是據實,是否再次調整都必須基於對納稅人實際負擔來考慮,才能體現個人所得稅計征的客觀、科學。
其次,個人所得稅要實現對收入的調節作用。總體宗旨是對高收入、低負擔者多征稅,對低收入、高負擔者少征或不征稅。但是,在個人所得稅超額累進的設計下,一味提高減除費用標准,會出現高收入人群比低收入人群更加受益的情況。
經測算,在現行稅率下,月薪5000元的員工在減除費用標准從3500元提高到6000元後,實際少繳個人所得稅45元;而月薪9萬元的員工在上述調整後,實際少繳個人所得稅1125元。
這就是說,國家稅款總體減少了塌圓改,但並未做到對於低收入者更大力度的政策傾斜。這一措施對於調節個人收入......>>
減免資費免費是什麼意思
動感地帶免來電顯示費用優惠的意思;可以免費使用來電顯示這個功能而不用交功能的費用。
中國移動通信於2002年3月在針對用戶市場進行科學細分的基礎上,以擴大用戶基數為目的,正式推出針對年輕群體的客戶品牌「動感地帶(M-ZONE)」。
電子稅務局報個稅提示減除費用不合法什麼意思
減除費用就是3500。(工資薪金是3500,勞動報酬4000以下是800,以上是收入的20%等等)。你看看是不是填錯了
什麼是附加減除費用 20分
根據國務院於2011年7月19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為什麼個人所得稅有附加減除費用
根據國務院於2011年7月19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個人所得稅特殊演算法:費用扣除標准(補差)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當月薪金扣減社保等後處不足3500的時候,當月取得的年終獎等收入,可以先彌補工資與3500之間的差額,然後再按標准繳稅。
這是什麼意思,每月暗示扣除話費? 20分
已經關閉了自動續費就不會再扣了。
營業稅申報表裡的應稅減除項目金額是指什麼
指營業稅差額征稅的扣除金額,具體包括: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3. 個人所得稅本期減除費用什麼意思
個人所得稅申報減除費用為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是不能夠修改的。
向單位申報個人信息,每個月稅務機關會把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全量推送至單位,單位可以從代扣繳軟體獲取員工已經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從中計算出員工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
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即每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時正常扣稅,然後由納稅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並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讓稅務部門其辦理退稅。
累計減除費用是用來計算納稅人應當納稅的多少的方法,是累計預扣法中的一種。
累計減除費用具體的意義如下:
1、累計減除費用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有助於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履行公民的相應義務;
2、累計減除費用是國家著力於縮小貧富差距、調節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的有力手段。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
第六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餘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後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第八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並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