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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節稅籌劃需要多少費用

發布時間: 2023-09-20 12:33:31

Ⅰ 稅務籌劃公司怎麼收費

稅務籌劃公司怎麼收費如下:
1、企業財稅狀況的復雜程度。
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的業務結構簡單,財務和稅務情況並不復雜,那麼進行規劃並不困難。因此,稅收籌劃的成本不會太高,大多在幾千到一萬元之間。然而,對於那些業務結構復雜的企業,如多家關聯公司或控股公司,稅務籌劃的難度也會相應增加,因為在籌劃期間不但需要考慮企業,還需要考慮關聯企業,這對規劃師的職業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在規劃期間,人力和物力資源的成本也將增加。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稅收籌劃的成本會更高。
2、公司的營業收入。
對於市場上的企業來說,公司的營業額越大,稅收籌劃的成本就越高。目前,幾乎所有第三方稅務代理公司都將此作為重要的收費標准和依據。由於營業額小的企業和營業額大的企業之間的節稅效果不同,規劃難度也不同。因此,稅收籌劃的實際費用自然不同。在大多數情況下,稅務代理公司將根據公司營業額的一定比例收取稅務籌劃費。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不同營業收入企業的納稅籌劃費用會有具體差異,應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確定。
3、稅務代理公司的專業度。
事實證明,企業委託稅務代理公司提供稅務籌劃服務項目,稅務代理公司的專業性直接影響到籌劃活動的質量。對於正規稅務代理公司來說,不但所提供的規劃方案更加專業,而且規劃效果會更加有保障,服務期內更不會盲目收費和提價。然而,對於不太正式的稅務代理公司來說,很難確保稅務規劃活動的專業性。在特殊情況下,規劃不當可能給企業帶來稅收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務必要尋求正規稅務代理公司的業務合作。
其實對於企業而言,只有通過專業的稅務籌劃活動,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節約納稅支出,對財稅風險進行有效防範,從而助力企業維護財稅安全。

Ⅱ 稅收籌劃的成本包括哪些

說到成本有隱性和顯性兩種,顯性是在籌劃過程中所付出的一些成本,比如辦稅人員的開支、辦稅費用、資料費用。

如果採用稅務代理,也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還有就是籌劃者本身的服務費用,這個服務費用可能會比較高,按照節稅來計算的。

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於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

這種狀態的實現,雖然不能使納稅人直接獲取稅收上的好處,但卻能間接地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且這種狀態的實現,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模擴大。



(2)相城節稅籌劃需要多少費用擴展閱讀:

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的,是納稅人在遵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做出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決策,具有合法性。

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於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

這種狀態的實現,雖然不能使納稅人直接獲取稅收上的好處,但卻能間接地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且這種狀態的實現,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模擴大。

Ⅲ 做稅收籌劃有成本嗎都包括哪些成本

肯定有成本的。

要做好稅收籌劃,首先你要知道,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先行為,也就是企業做稅收籌劃是在企業稅務風險出現前去策劃的,並且你要知道稅收籌劃不單純是節稅,預控企業稅務風險才是最重要的。

如何做好企業稅收籌劃?

  • 我們知道,稅務籌劃是每一個企業要做好的,特別是目前大環境下,各行各業產能過剩,企業利潤越來越低,從成本來看,企業必須通過稅務來降低成本,但是,合理合法做好稅務籌劃才是每一個企業應該要考慮的。

Ⅳ 稅務成本和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一部分,其內涵是企業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提前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盡量減少企業所負擔的稅費,並使企業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以實現合理節稅。稅收籌劃已成為企業降低經營成本廣泛應用的一種手段,其有利於實現企業稅後利潤的最大化,促進企業的發展。納稅成本,是納稅人在根據稅法的規定在納稅的過程中所應當支出的費用。

1.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要的前提就是以法律為前提,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1)不能違反法律,稅務籌劃首先要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依據,企業應當在不違反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的指引下,選擇稅最優的收納稅決策方案,最大化的實現稅收利益。偷稅、逃稅等不合法的逃避稅收的行為能夠使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但對於企業來說,採用這樣的方式是要承擔相應的後果的;另外,企業的稅務籌劃的各種方法也要符合國家制定稅法的立法意圖;當前我國在企業稅務籌劃的立場上還不明確,因此企業是可以做的。

(2)成本效益原則,因為稅務籌劃以實現節稅為目的,但是在稅務籌劃本身的運行也要耗費相應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成本,所以在籌劃時,必須要考慮籌劃的成本和效益,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只有在取得經濟利益大於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時才是一項成功的稅務籌劃。

(3)事前籌劃,穩定性原則,納稅籌劃應當是一種事前的管理行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應當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進行統籌規劃和設計安排,然而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產生常常都晚於應稅行為,在企業的經營、投資等活動完成,已經產生納稅義務後,除非選擇逃稅、欠稅的方法,否則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就不太現實了,也失去了稅務籌劃的實際意義。

(4)稅務籌劃應當貫穿企業活動的整個過程,需要企業全員參與,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應當從企業的全局出發,把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聯系起來全盤考慮。

2.企業必要的稅務籌劃過程

(1)直接納稅成本的籌劃。直接納稅成本主要是指企業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直接支出的稅款,也是是企業納稅成本中最直接、最主要的部分,國家對於稅收的征管是無償、強制的,並且在稅款債務中可以優先受償,稅款支出對於企業的現金流量和成本造成的影響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要首先考慮的,因此企業的稅務籌劃應當與企業的經營相結合,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根據自身的企業性質和經營活動,關注稅收環境的變化,以達到減少稅負,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2)企業的投資、籌資等方面的籌劃。在企業的籌資決策中,要考到慮資金的需要量以及籌資的成本,籌資方式的不同對應不同的籌資渠道以及不同的資本結構,企業所要承擔的稅負也不一樣。籌資方式主要有兩種:債權籌資和股權籌資,債權和股權籌資的性質有很大的不同,因為股權籌資可以在稅後分配利益給股東,因此,在控制納稅成本上債權籌資不及股權籌資。對於股權籌資企業要盡可能地控制資產購建期和籌建期,盡可能的加大計入財務費用中的籌資利息的份額,對於當期損益直接沖抵,以達到節稅目的。

對於企業的投資活動來說,投資決策中的稅務籌劃也是十分重要的,其主要指企業在進行投資活動時要充分考慮稅收帶來的影響,並要從投資方案中選擇稅負負擔最小的投資方案;企業的合營聯營、合並重組等是企業的主要投資活動,稅負水平會因為企業投資方式、投資地點以及投資核算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異,企業就必須要對多種投資方案進行比較選擇,企業可以從投資的行業、地區以及選擇投資的方式、規模等方面綜合考慮確定投資的稅收籌劃。

(3)對於企業利潤及收益進行分配的籌劃。對企業利潤和收益進行分配,首先要充分的考慮各種方案的稅收差異並從中選擇最輕稅負負擔的方案,可以依據我國相關的稅法法律規定對納稅項目如不征稅收入的納稅項目、免稅收入的項目和應稅收入的項目的規定,並結合虧損彌補等政策最大程度的減輕企業的稅負;其次企業可以自主的分配稅後的凈利潤,稅收籌劃出發點是保證投資者能夠增加分回的利潤,同時相應的減少應補繳的稅款,因為任何的利潤分配政策,都不可能影響到企業本身的稅負負擔,但是會對投資者的稅收負擔帶來一定的影響;所以,從利潤分配角度,企業要降低應納稅額要通過以下方法如在確定收入總額的情況下,最大的增加稅法准予扣除的納稅項目的金額;還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而對於工資薪金的籌劃可以通過將職工收入福利化,將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等靈活的安排,均勻發放工資獎金等方法。

(4)納稅資金成本的稅務籌劃。企業的資金具有很高的時間價值,通過科學的稅務籌劃,將納稅時間遞延,就能夠在總體納稅額不減少的情況下,實現相對節稅的收益,延期納稅相當於使企業得到了一筆無償的無息貸款,如果企業能夠合法的延緩稅款繳納的時間,就會使企業有一個相對寬裕的運營資金環境,對於那些資金緊張的企業就更為的重要;同時,延緩繳納稅款,增加了企業當期可使用資金,以有利於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又增加了抵禦財務風險的能力,降低了納稅資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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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舉例說明如何進行節稅

1、為了鼓勵公益、救濟性捐贈,國家規定捐贈者可以將一部分收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抵免一部分稅款,尤其是個人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時,通過捐贈可以降低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減輕稅負。其實,對於捐贈者個人來說,只要在符合稅法規定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充分利用政策、調整捐贈限額,使得捐贈支出最小化,同時又盡量使得應納稅額控制在承受范圍內,達到利國利民更利自己的目的。
2、工薪收入與勞務報酬相互轉換的節稅策劃方法,由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是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是20%的比例稅率,而且對於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按個稅條例的解析,勞務報酬實際上相當於適用20%、30%、40%的超額累進稅率。
由此可見,相同數額的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所適用的稅率不同,又都實現超額累進稅率,在某些情況下將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分開,而在有些情況下將它們合並就會節約稅收,因而對其進行策劃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從實踐中看,大多數情況下將它們分開是有利於節約稅收的,關鍵在確定收入前做好策劃方案、簽好合同。

3、廣告宣傳費如何節稅
《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年度結轉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行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2009〕72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製造、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下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由此可見,目前國家對不同行業所發生的廣告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不一致,有些行業在當年按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15%比例扣除,有些行業在當年按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30%比例扣除,而有的行業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案例分析】

盈利甲公司為一家生產經營企業,其從事行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根據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企業所得稅率為25%,未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雖然不能稅前扣除廣告宣傳費支出,但甲公司為了不斷擴大市場份額,每年還是要投入相當金額的廣告宣傳費用於企業形象宣傳。以2009年為例,當年的預算預計投入廣告宣傳費用6000萬元,因不能在稅前扣除,將調增應納所得稅額6000×25%=1500萬元。

對此,企業有沒有降低廣告宣傳費支出成本的空間呢?如果對生產經營流程進行分析,就可合理合法選擇如下籌劃思路:

1.可考慮將委託他人促銷改為促銷。甲公司實行一品一策的策略,對新產品及新區域開拓採取終端營銷策略,主要依靠人員直接對零售商進行產品宣傳。2008年以前受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政策所限,甲公司為避免因計稅工資納稅調增而委託廣告公司進行上門宣傳。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可考慮一些員工進行促銷。如現擬開拓一新區域市場,在支付媒體廣告費和提供實物促銷品的同時,還需安排30個人計劃用6個月的時間去上門促銷。如招聘員工按人均月工資2000元計算,合計需6×30×2000=36萬元,加上社會保險費等費用合計為40萬元。如委託廣告公司促銷,假定也需支付促銷費用40萬元。因自2008年1月1日起,其發生的廣告宣傳費不能在稅前扣除,如繼續委託廣告公司運作,將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相應應繳所得稅400000×25%=10萬元。相比之下,招聘員工促銷為佳。不過,企業在選擇營銷策略時,不能只顧及稅收因素,還應從多個方面去考慮,如招聘員工促銷還應考慮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進行綜合比較。

2.可考慮由一些供應商進行廣告宣傳。甲公司為降低產品製造成本,投資控股了一些多元化企業作為原材料供應商。甲公司所投資的這些多元化企業經營效益尚可,每年均有利潤可分配。並且,甲公司主打與這些多元化企業的主打產品均注冊為同一商標,只是涉及行業不同,商標使用相關費用也進行了合理分攤。甲公司往年也都是突出主打品牌來進行企業形象宣傳,據此可利用這些多元化企業宣傳同一商標的方式,從一定程度上來實現甲公司宣傳主打品牌的目的。

這些多元化企業投入廣告宣傳費的額度,應從年度經營收入和實現利潤方面考慮,既不能超過稅前扣除限額,又盡量不要產生虧損。以2009年為例,廣告宣傳費投入2000萬元就可全額在稅前扣除,也不會產生虧損。具體比較為:

(1)甲公司進行廣告宣傳。甲公司支付的廣告宣傳費不能在稅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調增2000萬元,相應應繳所得稅2000×25%=500萬元。如果利用這些多元化企業進行廣告宣傳並在稅前全額扣除,從甲公司及所屬多元化企業作為一個整體考慮,將可少計繳所得稅2000×25%=500萬元。

(2)供應商進行廣告宣傳。《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收入。甲公司支付2000萬元廣告宣傳費,因不能稅前扣除,對凈利潤的影響是2000萬元。如果這些多元化企業支付2000萬元廣告宣傳費,可稅前扣除,對凈利潤的影響是 2000×(1-25%)=1500萬元,並且從這些多元化企業分回的利潤是免稅收入,將甲公司和這些多元化企業作為一個整體考慮,由這些多元化企業支付廣告費,將少影響凈利潤500萬元。

經過上述比較可知,由供應商進行廣告宣傳有利。不過,所投資的多元化企業除是甲公司投資的一人公司外,其他類型公司要顧及其他股東的權益。並且還要事先分析評估此種方式的廣告宣傳效果。

3.投資設立一個代理公司不可取。甲公司有部分員工認為,本公司從事的行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代理行業政策不同,可考慮設立一個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進行廣告宣傳,這種思路不可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甲公司如投資設立一個全資代理公司,負責原材料的代理。以全年代理采購200000萬元、按5%手續費計算為200000×5%=10000萬元代理收入,可稅前列支的廣告宣傳費限額為10000×15%=1500萬元,對應的應納稅額為1500×25%=375萬元。代理手續費應按5%計征,按營業稅的7%和3%分別計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不考慮等),則應繳營業稅和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10000×5%×[1+(7%+3 %)]=550萬元,對凈利潤的影響為550×(1-25%)=412.5萬元。

比較可知,由代理公司進行廣告宣傳可在稅前扣除,可少繳所得稅375萬元,而增加凈利潤375萬元。但因代理公司的代理手續費要繳營業稅及附加稅費550萬元,而要減少凈利潤412.5萬元,兩者合計減少凈利潤412.5-375=37.5萬元,所以設立代理公司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