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長期待攤費用為什麼屬於企業資產
長期待攤費用是已經提取但尚未按照用途使用的費用,類似於已經認繳但尚未到位的注冊資金。已經認繳但尚未到位的注冊資金記在「其他應收款」里,是企業的內部債權,屬於企業的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既然能和其他應收款類比,就能確定其其實也有內部債權的性質,所以也算是企業的資產。
⑵ 待攤費用為為什麼屬於流動資產
待攤費用又可稱預付費用。待攤費用就好像預付賬款一樣,已經付錢了,但是這筆錢還不歸屬於對方,只是暫時給對方的,因為還沒有拿到發票,待攤就好像把一筆錢單獨劃出來,但是還沒有出企業,只不過被定性了以後要支付的,所以是流動資產。
所以待攤一般這樣做分錄的:
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這時候銀行存款沒有出企業,只不過被定性為即將出企業的,那什麼時候出企業呢?拿到發票的時候,所以拿到發票的時候才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
(2)待攤費用怎麼做才是資產擴展閱讀:
新准則下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
至於什麼費用需要攤銷,那就看這費用是不是屬於本期發生(支付)的,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共同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掌握原則就是這費用是否能本期一次性進入成本或受益期限是不是比較長。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歷來都是體現權責發生制原則最主要的賬戶。財政部於2000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原制度」)中規定的「兩費」分別屬於資產類和負債類科目,其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均有專項列示。
「新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刪除了「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科目,並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也相應取消了這兩個項目,但未對原制度規定的待攤、預提有關業務的賬務處理及報表列示作任何說明,也沒有任何一處地方明確表示允許待攤、預提。
這樣,就造成眾多執行新准則企業的會計人員對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產生了困惑。在權威部門沒有作出說明、學術界又各抒己見的情況下,許多企業便自行設法處理,其會計處理方法可謂五花八門。
如:有的企業仍保留「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和「其他流動負債」項目;有的企業通過「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攤費用」科目。
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預付款項」或者「其他應收款」等項目;也有的通過「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代替「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預收款項」或者「其他應付款」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