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項目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供給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打點的津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填補養老保險費(年金)、填補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搜羅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出的以下各項現金津貼和非貨泉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糊口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泉性福利,包孕職工因公外埠就醫費用、暫未實施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給午餐支出、合適國家有關財務劃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手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行動措施和人員費用,包孕職工食堂、職工浴室、剃頭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調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堅苦補助,或者企業統籌成立和經管的專門用於輔佐、布施艱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務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設費用財務治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度還有劃定的,從其劃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後世費、投親假路費,以及契合企業職工福利費界說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金錢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為職工供給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經實施貨泉化更始的,按月按尺度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理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施錢幣化刷新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按照國度有關企業住房軌制刷新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該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三、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抵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節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按照《企業財務公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由小我承擔的有關支出,企業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
四、企業應當慢慢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離散改造,經由過程市場化體例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同時,連系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慢慢成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
對實驗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當將契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性錢幣補貼納入薪酬系一切籌管理,發放或支付的福利性錢幣補貼從其個人應發薪酬中列支。
五、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錢銀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酷控制。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驗公允生意,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
⑵ 建築業工程施工單位,工地工人是外地的,在外租房發生的買菜費、鍋碗瓢盆費等生活費計入什麼科目
一、「建築業工程施工單位,工地工人是外地的,在外租房發生的買菜費、鍋碗瓢盆費等生活費」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解釋
1、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這里所稱的"職工"包括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
2、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外地工人在外租房發生的買菜費等可歸屬於職工福利費中的「職工異地安家費「)
3、」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1)計提職工福利費時,按職工提供服務的對象計入有關成本費用賬戶並確認負債。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人員的)
——間接費用(管理人員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發生上述各項安家費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