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白血病報銷政策
法律分析:1.起付線:2萬元。超過2萬元,可經由大病醫保報銷。
2.起付線以上,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
1) 2萬元—5萬元:大病醫保按照50%報銷;
2) 5萬元—10萬元:大病醫保按照60%報銷;
3) 10萬以上的:大病醫保按照70%報銷。
3.年度報銷封頂線:30萬。
法律依據:《2017國家白血病醫保報銷政策》 屬於大病醫保報銷范圍: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危重孕產婦、BH4缺乏症、唇齶裂、甲亢、I型糖尿病、血友病、腦梗死、急性心肌梗塞、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不屬大病醫保報銷范圍:
1. 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 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 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