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海運的運輸方式都有哪些
航運市場上存在4種運輸方式:班輪運輸、租船運輸、無船承運人運輸和多式聯運。
班輪運輸 (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線,經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運輸貨物,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的船舶運輸方式。貨物由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運價中已經包含貨物的裝卸費用,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不計滯期費和速遣費。由於定時、定線、定港、定價,所以班輪運輸的不確定性相對小。為了保證船期,班輪的船舶一般設備齊全,船況較好。在班輪停靠的碼頭都有班輪公司自己的專用碼頭,貨運質量有保證。貨物一般為小額貿易貨物,現在多為集裝箱作為運輸單元,提單是主要的運輸單證。
租船運輸 (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沒有預定的船期表、航線、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東雙方簽訂的租船合同規定的條款完成運輸服務。根據協議,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貨運任務,並按商定運價收取運費。採用租船運輸的貨物主要是低價值的大宗貨物,例如煤炭、礦砂、糧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裝運,運量大,租船運輸的運量佔全部海上貨運量的80%左右。運價比較低,並且運價隨市場行情的變化波動。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種: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稱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這種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須按租船合同規定的航程完成貨物運輸服務,並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開支費用,租船人按約定支付運費。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規定裝卸期限或裝卸率,並計算滯期和速遣費。航次租船又可以分為單程租船、往返租船、連續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運合同租船幾種:
單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單程租船也稱為單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裝運一個航次,航程終了時租船合同即告終止。運費按租船市場行情由雙方議定,其計算方法一般是按運費率乘以裝貨或卸貨數量或按照整船包干運費計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稱為來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規定在完成一個航次任務後接著再裝運一個回程貨載,有時按來回貨物不同分別計算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