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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石油化工怎麼樣 2024-11-16 00:34:34

出了喪葬費還有其他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3-11-18 03:17:15

❶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由當地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制定,每個地方的標准可能會不一樣。養老賬戶的余額之中可以退還的部分是指的個人賬戶部分,此外,養老賬戶的余額還需要退還,可以繼承。由繼承人依法辦理。
需要注意一點,被繼承的是余額。如果余額為0,則無需繼承。
如果退休人員去世時,個人醫保賬戶有餘額,同樣可以被繼承。
如果個人醫保賬戶的余額為0元,則無需繼承。

❷ 人死後除了喪葬費還有什麼費

參保人員發生死亡,除了能領取喪葬費外,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可以繼承,其遺屬還可以領取一次性撫恤費。醫保個人帳戶有餘額可由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培賣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叢中燃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滲虛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❸ 人死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您知道嗎,親人去世後,有「4筆補貼」家仔薯喚屬可領,不領可就浪費了!
前段時間,有網友問:如果家裡退休老人去世了,他的家人真的可以得到補貼嗎?這幾項補貼都包含什麼呢?
有些人確實知道退休人員死後可以得到一筆補貼款,但大多數人只是認為這些錢只是公司、單位補發的一筆工資而已。但其實很多人不知道老人去世了以後,家人是可以領到撫恤金和喪葬費的。
而且,有的地方喪葬費和撫恤金能領到二三十萬!這是真的嗎?到底怎麼回事呢?
首先說明一點,能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的人大多是生前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下面我們具體來分析一下。
一、喪葬費
首先喪葬費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每個地區的領取和發放金額不同,但一般和經濟水平有點聯系。
比如有的地區是固定金額的,比如北京和山東,分別是5000元和1000元;也有的地區是按工資水平算的,比如南方的很多地區,大部分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6來發放這部分費用,一般都是用來支付辦理葬禮的各項支出。
二、撫恤金
其實喪葬費並不是大頭,參保人去世之後,還能領到一筆撫恤金,一般撫恤金的金額會遠遠高於喪葬費。
但是撫恤金發放金額也是手歲不同的,並沒有統一標准,各地區根據當地財政情況確定發放的金額,經濟發達地區,一般高於落後地區。
撫恤金顧名思義就是對參保老人家屬的一種安慰和慰問,不僅有死亡撫恤金,也有傷殘撫恤金。
大部分地區是執行這樣的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拿山東來說,職工去世後,家屬一般會領到本地區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以濟南地區為例,撫恤金為5760×10=57600元。
因此來看在參保人去世後,其家屬領到的費用里,喪葬費只佔一小部分,佔大頭的還是撫恤金,一般都能領到五六萬塊錢。
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其實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去世之後,家屬不僅僅可以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也是可以繼承的。
眾所周知,退休老人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月數發放的。60歲退休就是個人賬戶余額÷139個月,如果老人不幸去世,個人賬戶余額沒有發完,剩餘部分就可以繼承。
如果不幸老人去世比較早,一般個人賬戶余額都可以有八九萬塊錢,家人是可以全部繼承的,因此不用擔心自己交的養老金白交,不僅可以自己享福,去世後還能造福後人。
四、喪葬費撫恤金的發放的差距
有的人只能領到七八萬,為什麼有的人卻能領二三十萬呢?差距這么大,為什麼?
這主要是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一般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只能領到10個月當地平均工資,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就會領的更多,一般會領到20個月的本人工資,也有的地區是本人的基礎養老金念凱,事業單位工資一般都會高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且還是20個月,因此肯定領的更多。
你以為這樣就是最高了嗎?
錯!
公務員去世後,家屬領的更高!
40個月的本人基本工資或者基礎養老金,哪怕本人工資6000塊錢,家屬也能領到24萬。
如果一個公務員去世了,退休前工資為9000塊錢,或者基礎養老金為9000塊錢,去世後,家人領到30多萬是很正常的。
五、怎麼領?
老人去世後,家屬就可以到社保部門領取這部分費用了,一般來說資料有死亡證明,戶口本,身份證件等。
綜上,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家屬不僅可以領到喪葬費和還可以繼承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最少也能五六萬,如果是事業編或公務員多的能到二三十萬

❹ 人死後除了喪葬費還有什麼費

法律分析:1、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坦緩擾費用;

1.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2、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公布前,實際上還有一種賠償實際損失的辦法,這就是按照喪葬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其應當賠償的項目是:

2.1壽衣費

受害人死亡的壽衣支出,應當賠償。壽衣的購置費,應當是一般的壽衣,受害人家屬採用高級壽衣裝殮的,只賠償一般標準的壽衣損失。

2.2運屍和火化費

這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當全額賠償。

2.3骨灰盒(棺木)費

在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只賠償骨灰盒的購哪乎置費用,標準是中等的費用。如果受害人家屬採用高級骨灰盒,則按照中等的購置費用計算。在沒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則應當賠償棺木購置費。

2.4骨灰存放費用

對此,只賠償一期骨灰盒放置費用。必須採用土葬的,則適當賠償安葬費。

註:對以上的賠償,如果當地有關機關有賠償標準的,依照該規定標准賠償。沒有標準的,按照實際支出和上述合理標准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讓旦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