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所得稅哪些可以抵稅
一、正面回答
個人所得稅可以抵稅的有:
1、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2、住房租金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3、納稅人贍養60歲及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4、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
5、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葯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二、分析
個人所得稅還有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分兩項,學歷繼續教育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定額扣除。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大部分個稅納稅人都會有一項、兩項,甚至最多五項全部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標准。
三、專項附加扣除中,扣繳義務人如何為納稅人辦理扣繳
扣繳義務人辦理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在原單位任職、受雇期間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雇單位扣除。原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納稅人離職不再發放工資薪金所得的當月起,停止為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