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子後需要交什麼費用
買房需要交的費用有: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第一大類:房產稅費等
1、契稅:契稅的繳納費用與房產價格成正比,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糾紛。但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有些業主認為自己是被拆遷戶,手中有拆遷協議,在辦理入住手續時不用繳納契稅的想法是錯誤的。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公共維修基金: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費用與房產價格成正比,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糾紛。
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准交存,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房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
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
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第二大類:物業管理費用等等
1、物業管理費: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絕大多數情況會被要求先繳付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從開發商手中接過小區的管理權之後,馬上就要為小區的後續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業費不但是這是物業公司為了降低運營風險的一種做法,也是使物業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2、供暖費:北方地區冬天會統一供暖,所以如果辦理收房入住手續是在6月份之後,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會被要求先行繳納一個供暖季度的供暖費用,南方地區的新房是沒有這一項的。具體收費的多少根據每平米的供暖費用乘以房屋面積而定。
3、其它相關費用:如果在入住時現場辦理專用停車位可能還會收取停車費,除此之外還有裝修保證金;車位地鎖、門卡等押金可能會被收取。具體收費的額度與方式方法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第三大類:與開發商之間的費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業主就得把房貸尾款給付清,這個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進行就可以。
2、面積差額款: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首先要做就是結算面積,退、補房屋尾款。雖然我們在購買房產時已經知道了該房產的面積,但是房產的實測面積與購買合同中還是會存在一些微小的差異。所以,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我們應依據測繪部門出示的《面積實測表》,對面積誤差進行結算。如果房屋面積減少,開發商應該按合同中的具體約定將減少面積的房款退還業主,反之亦然。
3、裝修變更費用:有的業主會在房屋裝修上進行變更,所以涉及的費用等相關問題一般會簽訂補充協議,這一部分費用需要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收取。
4、車位款:有的業主是需要購買車位的,這一條是針對買車位的業主,當然要是購房合同裡面約定是贈送的那就不用交費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