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交付還要交哪些費用
一、開發商費用
1、新房交房時,首先要交的費用是開放商的房款尾款,不交完房款尾款,開發商是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把房子交給你的。
2、補、退面積差額。雖然在入住以前,我們已經知道房屋的面積,但在辦理入住手續以後,還需要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實際測量,補、退面積差額。
3、裝修變更費用。家裡做過裝修的應該都知道,在房屋裝修前,如果房屋內有變動,是需要提前跟開發商說明。開發商會根據情況收取費用並跟你簽訂協議的。
二、物業管理費
1、所有新房入住,物業管理費是必須交的。一般來說,需要提前付一年的管理費給物業。這個算是給物業公司一個小區內環境建設和養護的啟動資金,說白了就是保證金。
2、供暖費,北方的房子一般都是要收供暖費的。不過,供暖費的收取,是根據具體情況來定的。一般來說,如果你入住手續辦理是在6月份之後,是需要先交供暖季度費的,6月份以前則根據小區物業的要求來。
三、稅費
1、契稅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收費標准來收取的,一般來說,非普通住宅按4%徵收,普通住宅按1.5%徵收。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則按1%徵收。當然,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費用也不同。
2、公共維修費用也是按國家指定標准收費的,住宅維修按2%徵收,非住宅按1%徵收,商品住宅50~70元/_不等,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收取。
四、其他費用
1、停車費、門卡押金,有些高檔住宅,因為設施比較完善,會收取停車費和門卡押金。
2、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辦證時才會收取,一般來說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3、證照印花稅,5元/本。
4、工本費,10元/本。
房子交付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若是房子可以交房了,開發商會將「入住通知書」寄給購房者,這時要看開發商是否提高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確保個人利益。
2、購房者在領取到了「入住通知書」後,是要及時前往售樓部辦理相關的手續,以便安排交房時間。一般來說,交房時間最好是安排在3~4天後,這樣同時交房的人數更少,更有充足的時間看房。
3、在前往房屋現場看房的時候,是要仔細對室內進行檢查,看房屋是否存在裂痕,窗首帶戶密封是否嚴實,以及衛生間防水是否做好等,這些要沒出來好,將會影響到後續的施工和居住。
4、對於房屋的面積,也是要進行測量的,看是否與合同上標注的是一樣的,要是存在的差距過大,在需要針對面積缺少的情況,要求開發商給與賠償。此外,還需要看室內的結構設計,是否與這就圖紙一樣。
5、等到房子驗收完成後,便可簽訂協議,並領取房屋的鑰匙和一些相關的材料。這時要檢查鑰匙是否都有,如汪稿進門的鑰匙,一樓的信箱鑰匙等,這些是必不可的,以免影響到正常家居。
6、驗房通過後,業主還需要按照相關的要求,繳納一定的物業費和維困芹孝修基金,並要與物業簽訂相關的條約,交裝修保證金,便可對自家進行裝修施工了。
⑵ 交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般情況下要交的費用如下: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專項維修資金:有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非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2(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
3、合同印花稅:按房款總價的0.05%交納(住宅免收)。
4、證照印花稅:按5元/戶交納。
5、產權登記費:住宅類房屋按80元/戶交納;非住宅類房屋按550元/戶交納;共有人證書費按10元/人交納。
6、交易手續費: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交納。
7、國土證辦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
8、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9、交房的時候還要交契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面積測繪費等其他費用。契稅是購買房屋的時候必須要交的一筆費用,但是根據購房者的情況不同,購房者在交契稅的時候享受的優惠也不相同,通常契稅這筆費用跟購買的房子的房價成正比例收取,它也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故而一般不存在糾紛。維修基金其實就是大家口中常說的房屋維修基金或者是大修基金,維修基金遵從錢隨人走的原則,所以購買二手房的時候通常是不用交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⑶ 買房交房的時候還要交哪些費用
1、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如果有需要開發商代為辦理契稅的,可以把契稅交給開發商。
3、房屋面積的補差(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
4、如慧慎果需要開發商代為辦理產權證和契稅的,業主還需要交代辦費(一般為600元左右)。
5、其他費用,包括物業費、供暖費等。
買房交房手續
1、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腔沒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
商伍碧納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再簽署房屋交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