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公司購買土地時支付的交易費用,會計上怎樣處理
購買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計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其他應收款
企業現在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會計核算上按實際發生成本記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開發利用時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賬森弊面價值,轉入開發商品房成本,或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開發利用完成後,在會計核算上列入「固定資產-建築物或構築物」或「開發商品-商品房」;該項房屋、建築物報空手廢時,將凈殘值中相當於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的部分,轉入繼續建造的房屋、建築此虧族物的價值,如果不再繼續建造房屋、建築物的,則將其價值記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費用如何計入擴展閱讀
購買土地需要交的稅費:
營業稅、契稅、印花稅以及土地增值稅。稅率要以交易的數額具體為依據。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⑵ 「土地使用費」怎麼做會計分錄
視是一次繳納還是分次繳納,會計處理有所不同。
1、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但是,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咐衡。
如果是隨同土地出讓金一並一次性繳納的征地管理費,直接並入土地的價值
普通企業: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房地產企業:
借:開發成本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