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進貨成本包括哪些
進貨成本應該包括從購入到使商品處於可供銷售的地點和狀態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支出。它包括:
(1)商品購買時的發票價格(價目表價格扣除商業折扣)減去購貨折扣,即貨款;
(2)商品在運輸中由買方負擔的運費、保險費、稅款支出和在途正常損耗等;
(3)處理費用,例如對運輸中弄皺的衣服重新加以燙平的費用。
⑵ 企業購入商品的采購成本包括哪幾方面
1.國內購進的一般商品; 國內購進的一般商品,應以進貨原價(即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列的價款)作為其采購成本;國內購進的農副產品,應以進貨原價和收購不含稅產品時所支付的稅金作為其采購成本。 必須注意,購進商品所發生的進貨費用,包括購進出口商品到達交貨地車站、碼頭以前支付的各項費用和手續費,均應作為當期損益列入營業費用。若取得出口商品退稅款,其數額應抵扣當期出口銷售商品的進價成本。 2.國外購進的商品。 國外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是指進口商品在到達目的地港口以前所發生的各種支出。具體包括: (1)國外進價。即進口商品按對外承付貨款日市場外匯牌價結算的到岸價(CIF)。如進口合同價格不是到岸價,在商品到達目的地的港口以前由企業以外匯 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應計入進價。 (2)進口稅金。即商品進口報關時應繳納的進口關稅、進口消費稅。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不計入采購成本。 (3)委託其他單位代理進口的商品,其采購成本為實際支付給代理單位的全部價款。 企業購進商品發生的購貨折扣、退回和折讓及購進商品發生的經確認的索賠收入應沖減商品進價成本。若發生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應調整商品進價成本。 [編輯]物資采購成本的歸集 為了正確反映物資采購過程的資金耗費,通常應設置下列科目用以進行成本核算: 1.「物資采購」科目:核算企業購入商品的采購成本。該科目的借方登記購入商品的進貨原價,貸方登記驗收入庫商品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在途商品的采購成本。 2.「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企業在購、銷、存各環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進貨運雜費、裝卸費、整理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倉儲保管費、檢驗費、廣告費、商品損耗、進出口商品累計傭金、經營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等。
⑶ 自營進口商品的采購成本包括
自營進口商品的采購成本包括:
1、采購物資、設備本身的價格,也就是產品價格;
2、運費,將物資從供應商送至配送地點所需要的運輸費用;
3、裝卸費,將物資裝車、卸車所需要的人工或機械費用;
4、還有就是稅費,包裝費,垃圾清理運輸費等其他費用;外地運
5、雜費(包括運輸、裝卸、保險、包裝、倉儲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6、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包括挑選整理過程中發生的工、費支出和必要的損耗,扣除回收的下腳廢料價值);
7、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
8、按規定應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和進口物資應支付的關稅;燒油企業購入燃料油所支付的燒油特別稅。企業自籌外匯購入物資應分攤的調進外匯價差,也應計入物資的采購成本。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第七條
采購人需要采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准後,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第八條
購人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當出具以下材料:
(一)《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表》(詳見附1);
(二)關於鼓勵進口產品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復印件;
(三)進口產品所屬行業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所屬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四)專家組出具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第九條
采購人擬采購的進口產品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鼓勵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當出具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材料。
第十條
采購人擬采購的進口產品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當出具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款材料。
采購人擬采購國家限制進口的重大技術裝備和重大產業技術的,應當出具發展改革委的意見。采購人擬采購國家限制進口的重大科學儀器和裝備的,應當出具科技部的意見。
第十一條
采購人擬采購其他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當出具第八條第(一)款材料,並同時出具第(三)款或者第(四)款材料。
⑷ 什麼是已售商品進貨費用
就是已經銷售的商品所購進時發生的費用。
包括運費,裝卸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