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構成輕微傷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是否構成輕微傷要以傷情鑒定為准,如果確實未構成輕微傷,則首先要賠償對方去醫院就醫的檢查費、醫葯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此後應盡量與對方進行協商,最好可以通過合理的金錢賠償息事寧人,不然對方可能會抓住不放要求公安機關對你進行行政處罰,比如拘留等,這種行為可能會影響將來考公或者子女入編政審等。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