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買賣中介費收取標准
法律分析:二手房中介費收取標准一般是房屋成交價格的1%至2%,在中介過程完成後、簽訂購房合同時交付;需要網簽的二手房由於在過戶當日給付房屋尾款,可在過戶後當日交付房款時一並交付中介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