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債務糾紛的律師費用是多少
律師收費實行市場調節,當事人和律師可以通過協商達成協議。一般債務糾紛律師費標准:債務糾紛案件,財產數額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每件800-6000元;房產金額超過10萬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加收費用:10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4%;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不得超過3%;1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② 債務糾紛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債務糾紛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債務人轉移其債務後,新債務人取得原債務人的一切法律地位,有關對債權人的一切抗辯和抗辯權,新債務人都有權對債權人主張。債務的受讓人取得的抗辯權的內容主要包括
1、法定的抗辯事由,如不可抗力。
2、在實際發生債的關系後發生的債務人可據以對抗債權人的一切事由,新債務人可以之對抗債權人。例如,可撤銷的合同原債務人享有的撤銷權,債權人的違約行為,債權人有關純薯免責的意思表示,以及原債務人對債權人已經實施的做譽者履行行為,新債務人都可以其對抗債權人。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虛謹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