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辦企業開始試生產期間的成本費用應如何做帳
新辦企業試運行,並沒有開始銷售,這期間的成本費用,直接進管理費用就可以。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研究試驗費;
貨: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核銷時: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待攤費用—開辦費和電費。
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1)試生產人員工資費用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收入沒有發票只有收據,收據可以用來做賬,公司買東西,但發票抬頭只開了簡稱,這樣的發票不可以用來做賬。所有籌建期間的開辦費先在長期待攤費用內歸集,在企業正式投產後的當月可一次性攤銷進管理費用,也可以分期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