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隔離14天的費用是誰出
是自費
目前來說,對於隔離14天的費用誰來出的問題,也是要分兩方面來說的,一種是政府強制隔離,另外一種則是自己強制隔離。如果是政府強制隔離,很多地區都提供了隔離服務的酒店進行補貼或者減免稅費,並鼓勵酒店以低於日常價格的標准收取隔離費用,當然了,也有部分地區是由政府全額承擔這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具體還是要以當地規定為准。
而如果是自己強制隔離這種情況,一般來說,這期間所產生的費用是由自己出的,當然了自行隔離也無需花費什麼錢。在當前的特殊時期,我們都應當積極配合當地政府的相關安排,爭取早日打敗疫情,並恢復正常的生活。
❷ 新冠被隔離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新冠被隔離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擔。不同地區政策有所差異,以當地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第六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工作的日常經費。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傳染病流行趨勢,確定全國傳染病預防、控制、救治、監測、預測、預警、監督檢查等項目。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給予補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流行趨勢,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項目范圍內,確定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等項目,並保障項目的實施經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六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隔離、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給予財政支持。
❸ 疫情隔離期間的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疫情隔離期間的費用由人民政府承擔。但是對來自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實施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的,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個人支付。對集中隔離人員隔離期間發生的住宿費和餐費,由實施隔離地按照不高於去年同期費用標准的原則,制定具體收費標准。對確有困難的人員,由各市確認後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城市社區、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