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律師費怎麼付
律師費付費詳情:
1、一般來講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2、正常的一般為事前,也就是您與律所或者律師簽訂委託合同時候就約定好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事先繳納;
3、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一致,事前只是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後,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支付一百萬欠款。風險律師代理前不收費,一直到案件結束,將這一百萬要回,風險律師最高收取一百萬的三成作為律師費,即三十萬以下。綜上,事前給付費用小。風險代理,律師與當事人風險共存,費用高;託人選擇什麼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託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對於律師收費,行業有固定的比例標准。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的范圍內收取律師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並給以一定的處罰;
4、包干收費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5、風險收費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以上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託人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總之,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Ⅱ 律師是怎麼收取費用的
1、按件收費,對一些沒有標的額的案件和標的額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費。
2、按標的額收費,根據司法局、發改委規定的收費方式,按標地額收費呈現階梯狀。
3、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分兩種,一種是全風險代理費,委託之處不收取代理費,按鍵勝訴或執行款到賬後結算。
4、另一種半風險代理,委託之時收取部分費用,案件勝訴或執行完畢之時,依約定比例收取剩餘部分代理費。
請律師注意事項
看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是由律師組成的,一個好的律師事務所必然有好的律師,要請律師首先要考慮的是找好的律師事務所。
看律師的名氣和律師以往的成績。一個好的律師不僅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還要有寶貴的實踐經驗,名律師是在實踐中鍛煉出來的,因此找律師要找那些辦理過大案、要案並取得較好成績的律師。不過名律師要價也高,而且一般性案件也不太願意親自受理。
Ⅲ 一審二審律師費怎麼收
一審和二審的律師費一般的情況之下是分別收的,但具體的也要看自己與律師所簽訂的協議,如果協議中約定的一次性收取,那麼二審就不用再給予任何的律師費用,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二審律師費的收取標准:具體的收費金額,請自行與律師協商確定。
【法律分析】
具體標准如下:(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准。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2、審百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4、上述收費標准下浮不限。(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度以及刑事自知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道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律師費是由律師與案件的當事人來進行協商,對於協商金額是可以包括一審和二審共同的,也可以是一審和二審分開收,這都是可以獲得法律的支持,只有按規定支付了律師的費用,那麼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Ⅳ 律師收費三個階段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律師收費三個階段是一審、二審和再審三個階段。律師收費是比較靈活的,也可以一次性進行支付律師費用,具體要看雙方的約定。一般官司的輸贏跟律師的收費沒有直接的關系,即便官司輸了,那麼律師費用也需要支付。
法律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民商服務
(1) 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 執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准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