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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匯票承兌費用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4-02-29 03:16:05

① 銀行承兌匯票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對公客戶「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為:按票面金額的0.05%-0.1%收取。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各個銀行執行不同的標准。

法律依據:《銀行承兌匯票管理規定 》

第一條 為了加強承兌匯票業務管理,控制承兌匯票業務風險,確保資金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有關規定,結合徐州海倫哲專用車輛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徐州海倫哲專用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各級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承兌匯票是指公司采購貨物或接受勞務開出的,以及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

第四條 辦理收票、開票、貼現、背書轉讓和承兌等有關承兌匯票業務必須經過公司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授權。

第五條 財務部門是承兌匯票的歸口管理部門。

② 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多少

法律分析: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為:按票面金額的0.05%-0.1%收取。

辦理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手續費由承兌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例如,出票金額為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為5000元。如果每筆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各個銀行執行不同的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一百零二條有下列票據欺詐行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變造票據的;

(二)故意使用偽造、變造的票據的;

(三)簽發空頭支票或者故意簽發與其預留的本名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四)簽發無可靠資金來源的匯票、本票,騙取資金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據,或者故意使用過期或者作廢的票據,騙取財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惡意串通,實施前六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③ 承兌匯票怎麼算手續費

法律分析:對公客戶「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為:按票面首辯金額的0.05%-0.1%收取。辦理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手續費由承兌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例如,出票金額為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為5000元。如果每筆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目前並沒有統肆廳一規定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各個銀行執行不同的者雹缺標准。

法律依據:《支付結算辦法》

第七十四條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

第七十六條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二)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

(三)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④ 承兌匯票手續費銀行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對公客戶「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為:按票面金額的0.05%-0.1%收取。 辦理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手續費由承兌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例如,出票金額為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為5000元。如果每筆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六十一條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⑤ 商業承兌匯票手續費是多少

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收,每筆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付款單位辦理承兌手續應向承兌銀行支付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按照現行規定,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收,每筆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因各銀行規定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說來,承兌票是由銀行賬號的擁有者(一般是企業)向銀行提出申請,然後再由銀行開出票據。企業或個人持有此票據可到承兌的銀行去兌換現金。但是這個過程會產生一些費用。
通過以上,告訴大家辦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多少,根據目前規定,企業到銀行開具承兌匯票,要按照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費用,最低每筆十元。
法律依據:
《支付結算辦法》
第八十六條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第八十七條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
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

⑥ 銀行承兌手續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為:按票面金額的0.05%-0.1%收取。

辦理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手續費由承兌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例如,出票金額為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為5000元。如果每筆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各個銀行執行不同的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票據行為,保障票據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票據,是指匯票、本票和支票。

第三條 票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