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事故律師費用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1.先行交費
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計算;超出20萬元以上的案子,參照律師收費指導標准規定的上浮比例計算。二審案件按照上述收費減半收取,執行階段按二審收費標准收取。
2.風險代理
實行風險代理的客戶,一律先行預付1000-5000元律師費,待一審、二審判決確定,辦理執行後,按照實際取得金額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費用應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調解:按標的額的8%左右計算,成都市內一般不低於5000元。市外不低於8000元,若調解不成,需要訴訟(仲裁)時,已收取的該費用可抵扣應收律師費用。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