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住院費如何報銷
法律分析:(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葯費合並計算):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大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葯費合並計算):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3) 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4) 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五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四)參加培訓;(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六)提出申訴和控告;(七)申請辭職;(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