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繼承案件訴訟費誰承擔
法律主觀:
一、繼承案件訴訟費標准
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
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上1300元計算;
標的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加上3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0.9%加上4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8%加上6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7%加上11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6%加上21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00萬以上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5%加上41800元計算。
另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以及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訴訟費。對遺產繼承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訴訟費。
二、遺產繼承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遺產繼承的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氏叢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襪核瞎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告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