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分別計入什麼科目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都屬於跨期攤提費用,二者核算的基礎都是「權責發生制」。
待攤費用是指已經付款,但費用需本期與之後各期共同分擔的,直到將費用全部攤銷為止。待攤費用計入資產類科目,「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結轉時計入相應的費用科目,比如「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
預提費用是表示費用已經發生,但尚未付款,為了體現收益與成本費用對應原則,應該在本期預提,計入負債類科目,「借:管理費用 貸:預提費用」。等到實際付款時,就將預提費用沖銷,「借:預提費用 貸:銀行存款」。預提費用年末不應當有餘額;如有餘額,應當用紅字結轉至余額為零,或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調增處理。
㈡ 預提費用年末余額處理
可以設置預提費用也可以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
預提費用在新會計准則下的會計處理
(一)按照新准則,預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預提短期借款利息
按照新准則,企業預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應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預提利息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利息」;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貸記「銀行存款」。
2.預付固定資產租金
按照新准則,企業應付租入固定資產租金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例5:甲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管理用辦公設備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應付租金。甲公司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1月31日計提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租金:
借:管理費用8000
貸:其他應付款 8000
2月底會計處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 8000
其他應付款16000
貸:銀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兩項業務外,還有一些業務需要在「預提費用」科目核算。比如:預提保險費等。但是新發布的會計科目表中,刪去了「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也刪去了「預提費用」項目。這幾項業務如何處理,也有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不預提,支出發生時一次計入損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險費,全部計入6月份的成本費用中。筆者認為,這樣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基礎。
第二種觀點:設置「預提費用」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中反映。
第三種觀點:不增設「預提費用」科目。
企業預提保險費等時,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項目中反映。
例6:甲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3月末支付一季度的保險費,則1月末、2月末預提保險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3月末支付保險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等,貸記「銀行存款」。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項目,筆者傾向於第三種觀點,即不增設「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企業預提保險費等時,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項目中列示。企業預付保險費、預付報刊訂閱費、預付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時,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預付款項」項目中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