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2年辦不動產證要交多少費
不動產證分為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2、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辦理下列非住宅類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所謂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根據《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規范不動產登記收費行為,現就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一)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行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體登記。原有住房及其建設用地分別辦理各類登記時收取的登記費,統一整合調整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即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以下簡稱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辦理下列不動產登記事項,提供具體服務內容,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1、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合法建設的住宅,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購買住宅,以及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等情形,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3、住宅及其建設用地用途、面積、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以及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等,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
4、當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設用地設定抵押,辦理抵押權登記(包括抵押權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
5、當事人按照約定在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上設定地役權,申請辦理地役權登記(包括地役權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為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減輕登記申請人負擔,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登記收費標准為零。
(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辦理下列非住宅類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海域使用權;
2、無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3、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佔用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或者使用權;
4、耕地、草地、水域、灘塗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5、地役權;
6、抵押權。
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查封登記、注銷登記、預告登記和因不動產登記機構錯誤導致的更正登記,不得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二、證書工本費標准。不動產登記機構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核發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得收取登記證明工本費。
三、收費優惠減免。對下列情形,執行優惠收費標准。
(一)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收費標准減半收取登記費,同時不收取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1、申請不動產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的;
2、不動產權利人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申請變更登記的;
3、同一權利人因分割、合並不動產申請變更登記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減半收取的。
(二)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含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1、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申請單獨發放權屬證書的,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登記費);
2、因行政區劃調整導致不動產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3、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的;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農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佔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
6、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國有農用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生產,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的;
7、因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導致土地、房屋等確權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每本證書10元:
1、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2、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3、夫妻間不動產權利人變更,申請登記的;
4、因不動產權屬證書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發、換發證書的。
四、不動產登記計費單位。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申請人以一個不動產單元提出一項不動產權利的登記申請,並完成一個登記類型登記的為一件。申請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個抵押物辦理一筆貸款,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按一件收費;非同宗土地上多個抵押物辦理一筆貸款,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按多件收費。不動產單元,是指權屬界線封閉且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空間。有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森林、林木定著物的,以該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森林、林木定著物與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為不動產單元。房屋包括獨立成幢、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以及區分套、層、間等可以獨立使用、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沒有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森林、林木定著物的,以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為不動產單元。
五、登記費繳納。不動產登記費由登記申請人繳納。按規定需由當事各方共同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費由登記為不動產權利人的一方繳納;不動產抵押權登記,登記費由登記為抵押權人的一方繳納;不動產為多個權利人共有(用)的,不動產登記費由共有(用)人共同繳納,具體分攤份額由共有(用)人自行協商。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把新建商品房辦理首次登記的登記費,以及因提供測繪資料所產生的測繪費等其他費用轉嫁給購房人承擔;向購房人提供抵押貸款的商業銀行,不得把辦理抵押權登記的費用轉嫁給購房人承擔。
六、做好政策銜接。已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地方,不動產登記機構按上述規定收費標准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原分部門制定的有關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收費標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工本費標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關土地、房屋登記資料查詢、復制、證明的收費標准一律廢止。
尚未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地區,土地登記費、房屋登記費、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工本費、林權證工本費收費標准仍按原有相關規定執行,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後,即按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七、規范不動產登記收費行為。除不動產權利首次登記,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自然狀況發生變化,以及不動產登記申請人要求重新測量外,不動產登記機構已有不動產測繪成果資料的,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供並收費。
法律依據
《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一)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行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體登記。原有住房及其建設用地分別辦理各類登記時收取的登記費,統一整合調整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即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以下簡稱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辦理下列不動產登記事項,提供具體服務內容,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辦理下列非住宅類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貳』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多少錢
1、如果以前有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更換為不動產證,只需要80元錢工本費。
2、如果購房交易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將所有其它收費和稅費都交齊: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賣房人在辦理房產證時應該繳納哪些稅費
房產證辦理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叄』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以下費用:
1、工本費,通常是80元每本;
2、契稅,根據住房面積,繳納1%至3%;
3、印花稅,房屋總價值的0.05%;
4、交易費,每平需3元;
5、測繪費,每平需1.36元;
6、登記費,根據不同區域有所不同,一般不高於200元。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肆』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不動產證需要交以下幾種費用1、工本費,通常是80元/本;2、契稅,根據住房面積,繳納1%~3%;3、印花稅,房屋總價值的0.05%;4、交易費,每平需3元;5、測繪費,每平需1.36元;6、登記費,根據不同區域有所不同,一般不高於200元。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交取公共維修的相關費用,比如電梯費,物業管理費用,這個費用收取還是要看你的地區來衡量標准。
1、登記費:
住宅登記費每套80元,非住宅登記費每套550元。如有共有產權證,普通住宅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它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
2、印花稅:
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繳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繳納。
3、契稅:
由購房人繳納。購買一套房,若面積低於90平米,契稅按房款的1%徵收,超過90平米按房款的1.5%徵收,購買二套房,契稅按房款的3%徵收, 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一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
4、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的維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項費用不同的地區交的標准不同。
二、辦理不動產證流程
1、確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屋不動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
2、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即《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結算單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
6、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7、照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